2022苏州积分落户名单公布后怎么办理落户

市公安局拟在公示期结束后,对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发放“电子准入卡”,取代纸质准入卡,即通过短信发放积分落户准入通知。

  办理时间:以“积分落户准入卡”上的提示信息

所需材料

1.积分落户准入卡(截图)

2.申请人本人和随迁家属的身份证件

3.申请人本人和随迁家属的户口簿

4.婚姻状况材料

5.家庭成员关系材料

6.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

办理流程

1.省内户籍人员

原户籍地为江苏省的准入人员持落户材料,根据电子准入卡上的信息提示直接前往落户地公安窗口办理落户。

2.省外户籍人员

(1)原户籍地为江苏省以外地区的准入人员持落户材料,根据电子准入卡信息提示前往落户地公安窗口办理“准迁证”(准迁证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40日)。

(2)回原籍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后,再持“准迁证”第三联、“迁移证”、落户材料到落户地公安窗口办理落户。

3.申请人和随迁家属原户籍分别在省外和省内

申请人与随迁家属原户籍分别在省外和省内,建议先办理省外人员“准迁证”和迁出手续,再和省内人员一起至落户地公安窗口办理落户。

落户时必须申请人先落户后,随迁家属才能落户。

信息核对反馈:

办理落户手续时,工作人员将对证明材料进行复核,按照规定:

1.如发现房屋产权变更、租赁状况变化、申请人死亡等情形,不再符合落户条件的,取消其积分落户资格。

2.如发现婚姻关系或家庭成员关系发生变化的,不再符合随迁条件的,取消随迁人员随迁资格。

此外,若申请人放弃在苏落户,则所有随迁家属均不能落户。

注意事项:

1.非自有独立产权房屋落户的人员在租赁住宅房屋、共有产权住宅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除外)、直系亲属的住宅房落户的申请人,办理最后落户手续时,需房屋所有权人持身份证件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至公安窗口当场签订同意落户声明。涉及房屋权益的,均需房屋所有权人提供同意落户声明。在用人单位集体户落户的申请人,办理落户手续时,需提供当年度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落户声明。

2.原籍为风险疫情地区

若省外原户籍地在规定办理迁移手续的时间段内被明确列为风险疫情地区的,准入人员需主动联系落户手续办理部门,报备后暂缓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暂缓签发准迁证),待该地区恢复为常态化防控区域后,请尽快办理迁移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生活】,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积分落户】获取2022年苏州积分落户最新达标分值及历年达标分值、落户名单等信息!

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生活】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
【景区预约】:园林、古镇等景区预约入口
【医保】:医保余额查询、家庭共济申请等
【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提取、还款申请指南
【赏花】:苏州春季赏花推荐(梅花、樱花、桃花等)
【落户】:目前落户苏州(积分、人才引进、投靠)申请指南
【社区】:苏州各大社区联系方式
【积分】:2023年积分落户、入学、入医申请指南,测一测自己有多少积分
【学区】苏州各区域学区查询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本地生活整理本地生活整理
上一篇 2022年 11月 24日 下午2:40
下一篇 2022年 11月 24日 下午2:45

相关推荐

  • 苏州高新区港澳通行证自助签注机地址: 便捷签注服务

    苏州高新区通安派出所、浒墅关派出所及苏州高新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受理大厅等,提供持续更新的网点信息。地址、咨询电话及开放时间详细列出。

    2024年 3月 12日
    2230
  • 苏州工伤保险费率调整要求

    2022苏州工伤保险费率调整要求:用人单位费率实行浮动管理,根据工伤发生率和支缴率确定费率。详细规定见以下内容。

    2023年 7月 11日
    1160
  • 苏州产假分类指南

    婚假为新婚夫妇提供额外的休假时间,根据《苏州市人口计划生育办法》,苏州小夫妻可享受13天的婚假。产假方面,符合政策规定的夫妻可享受98天的产假,生育多胞胎或难产的人员还可延长产假。护理假为男方提供15天的休假时间,计划生育手术假根据不同手术类型提供不同天数的休假。

    2024年 3月 13日
    610
  • 苏州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详解

    苏州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根据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确定。缴费不满10年的按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发放,满10年不满20年的为50%,20年以上的为55%。最高标准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最低不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1.5倍。申请条件包括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自愿中断就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注意,在申领前用人单位应已办妥退工备案登记且当月没有参保缴费。

    2023年 7月 22日
    2130
  • 2023年苏州商转公贷款利率一览表

    根据《苏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商转公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苏州公积金贷款利率: 1、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放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2、贷款期内如遇利率变动的,按下列规定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期的贷款,利率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期以上且在调整日前已发放的…

    2023年 5月 18日
    3830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