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陆渡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因违纪违规等个人原因被其他用人单位解聘、辞退或开除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回避的;在各级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近三年来在陆渡街道机关或村(社区)工作,被辞退或主动辞职的人员;由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人员。
二、招聘人员岗位及要求
岗位一:网格员 3名
要求:
1.1982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2.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3.太仓户籍或非太仓户籍太仓市常住居民(可以提供1年以上太仓社保缴费清单或暂住证);
4.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岗位二:综合执法辅助人员 7名
要求:
1、1982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2、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3、太仓户籍或非太仓户籍太仓市常住居民(可以提供1年以上太仓社保缴费清单或暂住证);
4、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三、公开招聘的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1月6日15:00。
2.网上报名:报名入口
3.报名需上传附件: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证书、个人正面免冠照、其他(选传)。非太仓户籍太仓市常住居民需上传1年以上太仓市社保缴费清单或者暂住证。
(二)考试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相应缩减招聘岗位直至取消。
2.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接通知后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到陆渡街道办事处(太仓市陆渡街道东方路25号)东楼301室组织人事办公室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复审符合报名条件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4.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精神面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业务熟悉程度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
5.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折算40%,面试成绩折算60%,中共党员或退役军人另加0.5分(不重复加分)的方式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宜担任招聘岗位的现象,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名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录用及待遇
1.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2.录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3.待遇。享受高新区同类人员薪酬待遇。
4.进入面试环节且成绩合格的未录用考生,将分别纳入陆渡街道相应人员招聘储备库。本轮招聘或者半年内街道有其他岗位缺额,在充分征求本人意愿基础上,经相关测评、审批程序后择优录用。
五、其他
1.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与组织考察等各环节有关信息、通知,均由报考人员自行及时至报名网站相关页面查询、操作、确认,不另行联系、通知。
2.本简章由太仓市陆渡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3308535。
3.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3123587(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太仓市陆渡街道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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