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住房和建设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公益性岗位简介表》(附件)。
二、资格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 苏州市(大市范围)户籍;
3. 具备岗位简介表中的资格条件;
4. 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合同聘用的程序进行。
1. 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日9时—2023年11月7日17时。
(2)报名材料上传邮箱地址:472814949@qq.com
(3)报名和资格审查:
将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薄(户头联及本人联);③学历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④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⑤工作经历(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⑥各类奖励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及⑦报名登记表、⑧1寸近期彩色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以“岗位+姓名”邮件名的形式发至报名邮箱内。
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拟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初审所有原件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20:1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20:1的增设笔试。①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②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 体检和政审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政审。因应聘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4. 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派遣至招聘单位用工,合同期限两年(或以上),具体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四、纪律监督
公益性岗位招聘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0587
五、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875055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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