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24日之后出生)

4.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其他:岗位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

6.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6月26日9:00-16:00(逾期不补报),联系电话:65211673。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进行报名)。现场审核,当场告知报名结果,不再进行资格复审,报名后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3.报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55号一楼大厅

4.报名材料:

(1)《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1)本人签字原件1份,涉及的时间栏目需精确到年月;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1份(现场出示原件);

(3)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户主页与本人页,现场出示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现场出示原件),国(境)外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复印件1份(现场出示原件);

(5)工作经历证明,社保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现场出示原件);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出示原件)

(7)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现场出示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8)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蓝底证件照。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X40%+面试X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栏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5111571

本简章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附件1: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附件2: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8日

 

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生活】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
【景区预约】:园林、古镇等景区预约入口
【医保】:医保余额查询、家庭共济申请等
【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提取、还款申请指南
【赏花】:苏州春季赏花推荐(梅花、樱花、桃花等)
【落户】:目前落户苏州(积分、人才引进、投靠)申请指南
【社区】:苏州各大社区联系方式
【积分】:2023年积分落户、入学、入医申请指南,测一测自己有多少积分
【学区】苏州各区域学区查询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本地生活整理本地生活整理
上一篇 2024年 6月 21日 下午1:49
下一篇 2024年 6月 21日 下午1:49

相关推荐

  • 2023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招聘职业学校教师公告

    2023年苏州太仓市招聘8名职业学校教师,开放教师报名,共享教育资源,为孩子们带来美好未来。

    2023年 6月 13日
    660
  • 2023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8人)

    2023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卫技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3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卫技专业人才28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

    2023年 3月 1日
    2840
  • 2023年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校园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7人公告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2023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是江苏省委、省政府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进“省内全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江苏省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内循环格局的重要抓手,也是苏州宿迁两市最重要的合作项目、苏州工业园区第一个“走出去”项目。因园区公办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2023年应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

    2023年 2月 24日
    780
  • 2024苏州高铁枢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聘报名方法与要求

    2024年苏州高铁枢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招聘人员,报名时间为3月9日至3月18日。报名方式为在苏州人才网填写相关信息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资料包括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发送至指定邮箱。资格审查将对报名者的电子材料进行初审,并通知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时需要带上原件进行复审验证。详情请参阅招聘简章。

    2024年 3月 12日
    1130
  • 苏州轨道交通3号线委外站务员招聘

    苏州轨道交通3号线,呈“U”字型走向。全长45.272公里。共设37座车站,全部为地下车站。线路西起苏州高新区的沪宁城际铁路苏州新区站旁的苏州新区火车站,东至苏州工业园区阳澄湖半岛南侧的唯亭站。途经苏州高新区、姑苏区、吴中区、苏州工业园区4个区。待苏州轨道交通8号线建成后,将与其形成闭环。      现为提高3号线站务服务外包工作质量,特此面向社会招聘,诚邀…

    2024年 6月 20日 国企央企
    3340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