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13号)、《印发〈关于加强区级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吴委办〔2009〕35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吴中区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共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23日至2005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
5.具备《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核。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星期一)至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16: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填写《苏州市吴中区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报名审核登记表》(附件3),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见附件1),标题统一为:“姓名+招聘岗位代码+学历+所学专业+手机号码”。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将在48小时内进行审核。考生是否报名成功以招聘单位邮件回复为准。
3.报名材料
(1)报名人员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留学回国人员,除上传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和本人页)、国(境)外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初审:2023年10月23日(星期一)至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16:00。
5.注意事项
(1)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简介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笔试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如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0:1,则直接进行面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11月11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发放的时间及地点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应聘人员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选。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将分别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详见《准考证》)公布。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发放的时间及地点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不进行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总成绩相同且不进行笔试的岗位,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现场公布,并分别由主管部门在网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资格复审和考察。因考生体检、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七、公示和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将分别由主管部门在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报考人员须对照本公告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考察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录用前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录用后应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9101。
九、其他
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吴中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中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253721(人社局)、0512-65251805 (文体旅局)、0512-65623901(资规分局)。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中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中分局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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