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常熟常福街道新市民子女公办学位统筹办法
为节省现场办理时间,请家长朋友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随带好原件备查。
常福街道2022年新市民子女公办学位统筹和政府购买民办学位办法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非起始年级申请转学插班及政府购买民办学位
(一)公办学位统筹
1.对象:在本区域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成套住宅且房产有学位且房产权利人为监护人)。
2.办法:一是如申请人数小于或等于释放公办学位数,由街道按照当年度市教育局公布的施教区安排公办学位;二是如申请人数大于释放公办学位数,则按照房产证登记日期先后顺序(如登记日期相同,面积大的优先),由街道按照当年度市教育局公布的施教区安排公办学位后,超出学位数的人员统筹安排其他施教区公办学位。街道出具统筹安排告知单,学校接收并绑定学位。
(二)政府购买民办学位(限义务教育阶段)
1.对象:一是不接受公办学位统筹安排的人员;二是在本区域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非成套住宅或房产无学位或房产权利人不是监护人);三是在本区域企业就业人员(缴纳社保);四是在本区域创业人员(办理营业执照);五是在本区域无社保或营业执照、无法明确工作地,但有稳定住所的人员(2022年3月1日前办理的居住证或在居住地派出所登记信息)。
2.办法:以政府购买学位方式落实至民办学校,出具“当年度拟购买学位入学凭证”(绿色,家长持凭证自行联系周边心仪新市民子弟学校)。
(三)当年度临时入读(限义务教育阶段,当年度不购买学位,待后续符合条件后,另行申请)
1.对象:在本区域无社保或营业执照、无法明确工作地,2022年3月1日后办理居住证或在居住地派出所登记信息的区域内临时居住人员。
2.办法:暂不纳入政府购买民办学位,出具“当年度临时入学凭证”(红色,家长自费,家长持凭证自行联系周边心仪新市民子弟学校)。
二、起始年级入学
因特殊原因未能以房入学或积分入学的起始年级人员,参考非起始年级实施。
三、工作安排
1.制定方案阶段
7月15日—7月30日
梳理资源、制定方案、公布办法
2.申请办理阶段
8月1日—8月10日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父母一方至常福街道为民服务中心(金陵路3号)申请办理。申请时收集相关信息,提交所需材料,并进行当场核验,收取相关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原就读学校、年级(学籍卡、身份证号码、学校)、学生本人及父母双方在本市所购房产(身份证号码、房产证)、居住时长(居住证)、就业情况(社保缴纳)、创业情况(营业执照)、学历信息(本科毕业证书)等。
3.落实安排阶段
8月11日—8月15日
街道组织力量逐一查验相关信息。8月15日,对于落实到公办学校的,出具统筹安排告知单;对于以政府购买学位方式落实到民办学校的,出具“当年度拟购买学位入学凭证”(绿色);对于暂不符合条件,暂不纳入政府购买范围的,出具“当年度临时入学凭证”(红色)。
2022年度高新区东南街道公办学位统筹和政府购买民办学位实施办法
已在本区域创业人员(出具营业执照);
已在本区域无社保或营业执照、无法明确工作地,但有稳定住所的人员(2022年3月1日前在东南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或在东南派出所登记相关信息)。
2.办法:
(1)具有以上前三点条件的对象应予以优先保障;
(2)当公办空余学位数量少于申请入学人数时,为保证公平公正,将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分配和统筹,未能安排进入公办学校的,由东南街道通过购买学位方式予以入学保障。
二、非起始年级申请转学插班及政府购买民办学位
(一)公办学位统筹
2022年,高新区东南街道区域对应公办学校(常清中学 东南实验小学 启文小学)各年级无空余公办学位。
(二)政府购买民办学位(限义务教育阶段)
1.对象:
已在本区域购房人员(出具房产证);
已在本区域企业就业从业人员(缴纳社保);
已在本区域创业人员(出具营业执照);
已在本区域无社保或营业执照、无法明确工作地,但有稳定住所的人员(2022年3月1日前在东南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或在东南派出所登记相关信息)。
2.办法:以政府购买学位方式落实至常熟市内民办学校,出具“当年度拟购买学位入学凭证”(绿色,凭证政府补贴,家长持凭证自行联系新市民子弟学校)。
(三)当年度临时入读(限义务教育阶段,当年度不购买学位,待后续符合条件后,另行申请)
1.对象:在本区域无社保或营业执照、无法明确工作地,2022年3月1日后办理居住证或在东南派出所登记信息的区域内临时居住人员。
2.方法:暂不纳入政府购买民办学位,出具“当年度临时入学凭证”(蓝色,全部由家长自费,家长持凭证自行联系新市民子弟学校)。
三、工作安排
1.制定方案阶段(7月15日—7月30日)
梳理资源、制定方案、公布办法。
2.申请办理阶段(8月1日—8月10日间工作日)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父母一方至东南街道办事处(金麟路58号)办理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时,提交所需材料,并进行现场核验,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原就读学校、年级(学籍卡,身份证号码、学校)、学生本人及父母双方在本市所购房产(身份证号码、房产证)、居住时长(居住证)、就业情况(社保缴纳)、创业情况(营业执照)、学历信息(本科毕业证书)等。
3.落实安排阶段(8月11日—8月15日)
街道组织力量逐一查验相关信息,8月15日前,对于满足条件、以政府购买学位方式落实到民办学校的,发放“当年度拟购买学位入学凭证”(绿色);对于暂不符合条件,暂不纳入政府购买范围的新市民,发放“当年度临时入学凭证”(蓝色)。
2022常熟莫城街道新市民子女学位统筹通知
2.在本区域有稳定住所、稳定工作的人员可申请政府购买民办学位(限义务教育阶段),经街道职能部门审核符合条件,出具“当年度拟购买学位入学凭证”(绿色,家长持凭证自行联系周边心仪新市民子弟学校)。
三、工作安排
1.申请办理阶段(8月1日—8月10日)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父母一方至莫城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和莫路28号和睦家园7号楼)申请办理(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双休日除外)。申请时收集相关信息,提交所需材料,并进行当场核验,收取相关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及子女身份信息、原就读学校及年级(学籍卡)、房产证(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产证)、居住证(2022年3月1日前办理)、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学历证明等。
2.统筹安排阶段(8月11日—8月16日)
8月11日-15日,街道组织力量逐一查验相关信息;8月15日、16日,对于落实到公办学校的,出具统筹安排告知单;对于以政府购买学位方式落实到民办学校的,出具“当年度拟购买学位入学凭证”(绿色)。对于不符合条件,暂不纳入政府购买范围的,出具“当年度临时入学凭证”(红色,家长自费,家长持凭证自行联系周边心仪新市民子弟学校)。
咨询电话:0512-52231901。
碧溪街道2022年公办学位统筹和政府购买民办学位实施办法
2.申请转入小学二、三、四、五、六年级和初中二年级
实施办法:凡有空余公办学位提供的年级,参照新市民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统筹积分管理制度执行。如无空余公办学位提供的年级,凭碧溪街道出具的“当年度拟购买学位入学凭证”(绿色),至碧溪街道东吴小学或周边新市民子弟学校入读。
(二)第二类适用对象
2022年3月1日后办理居住证且在本区域未办理社保的人员。
1.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实施办法:如公办学位有空余,参照新市民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统筹积分管理制度执行。如公办学校无空余学位,则凭碧溪街道出具的“当年度临时入学凭证”(红色),自行联系周边新市民子弟学校自费入读,待后续符合政府购买民办学位条件后再申请办理。
2.申请转入小学二、三、四、五、六年级和初二年级
实施办法:凭碧溪街道出具的“当年度临时入学凭证”(红色),至东吴小学或周边新市民子弟学校自费入读,待后续符合政府购买民办学位条件后再申请办理。
二、申请时间
2022年8月1日至8月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三、学位情况
1、起始年级
按照秋季招生总体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2、非起始年级
年级学校可提供学位数二年级吴市小学10东张小学15三年级吴市小学15四年级东张小学10初二浒浦学校8东张中学12 四、办理地点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新市民,请前往常住地或工作地所在区域对应的学校办理申请手续(见下表);申请转入小学二、三、四年级和初二年级的新市民,请至提供相应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办理申请手续;申请转入小学五、六年级的新市民,请至东吴小学办理申请手续。
所在区域小学初中碧溪综合服务中心碧溪中心小学滨江实验中学浒浦综合服务中心(不含滨江新城)浒浦学校浒浦学校吴市综合服务中心吴市中心小学滨江实验中学或东张中学东张综合服务中心东张中心小学东张中学滨江新城滨江实验小学滨江实验中学
五、积分公布
8月13日前在“灵动碧溪”微信公众号公布积分排名。
六、学位选择
8月15日上午9点开始在滨江实验小学选取公办学位。对于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的,出具统筹安排通知单(直接给学校);对于以政府购买学位方式落实到民办学校的,出具“当年度拟购买学位入学凭证”(绿色);对于暂不符合条件,暂不纳入政府购买范围的,出具“当年度临时入学凭证”(红色)。
七、注意事项
1.新市民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当场核验后收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及子女身份信息、原就读学校及年级(学籍卡)、房产证明、居住证、学历证明、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社会贡献相关证明材料等。
2.登记完成后,由碧溪街道办事处组织负责登记的学校,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不符合公办学位统筹、政府购买民办学位和当年度临时入读要求的新市民,通过电话告知。
3.对第一类适用对象和第二类适用对象分别进行积分排名。若总积分相同,则根据申请人基础分高低进行排名;若基础分再次相同,则相应子女已在本市其他学校就读的申请人,其排名顺位靠前;若均已在本市其他学校就读,则根据申请人办理居住登记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名。
4.对于9月1日升入二、三、四、五、六年级的东吴小学原在校生,如未提出转学申请的,则直接由家长向学校提出政府购买民办学位申请,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碧溪街道办事处出具“当年度拟购买学位入学凭证”(绿色);对于不符合条件,暂不纳入政府购买范围的,出具“当年度临时入学凭证”(红色)。对不具备出具上述两种凭证的新市民,请至符合条件的学校就读。
2022常熟梅李镇新市民子女公办学位统筹实施办法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节省现场办理时间,限一名监护人前往办理(现场戴口罩、核验苏康码和行程码)。须预先填写好纸质申请表、准备好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随身携带原件备查。
《以房产转学插班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
《其他新市民子女转学插班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
梅李镇2022年新市民子女公办学位统筹和政府购买民办学位办法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非起始年级申请转学插班及政府购买民办学位
(一)公办学位统筹(限义务教育阶段)
1、2022年8月1日前学生户口已迁至本镇的,根据《义务教育法》,直接统筹安排至区域内公办学校就读。
2、学生户籍虽不在本镇,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本镇有成套住宅(该住宅有学位)、且该法定监护人为不动产登记证或不动产预告登记证的所有权人的,办法如下:
(1)如申请人数小于或等于释放公办学位数,由镇按照当年度市教育局公布的施教区安排公办学位;
(2)如申请人数大于释放公办学位数,先按照不动产登记证登记日期先后顺序、后按照不动产预告登记证的先后顺序,由镇按照当年度市教育局公布的施教区安排公办学位后,统筹安排其他施教区公办学位。乡镇出具统筹安排告知单,学校接收并绑定学位。其他施教区公办学位仍旧不能满足的,以政府购买民办学位方式落实至民办学校。
(二)政府购买民办学位(限义务教育阶段)
1、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不属于本办法一规定的对象,但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对象:
(1)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自2022年3月1日以来连续在本镇缴纳社保;
(2)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为本镇创业人员(营业执照2022年3月1日前申领,法定监护人为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并持续经营);
(3)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不符合上述(1)或(2)条件,但在本镇有稳定合法住所,能提供2022年3月1日前办理的居住地为本镇的居住证或本镇派出所提供的2022年3月1日前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居住在本镇的登记信息。
2、办法:
以政府购买学位方式落实至民办学校,出具“当年度拟购买学位入学凭证”(绿色),家长持凭证自行联系周边心仪新市民子弟学校。
(三)当年度临时入读(限义务教育阶段,当年度不购买学位,待后续符合条件后,另行申请)
1、对象:
(1)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不属于本办法一和二规定的对象,但能够提供2022年3月1日后已经办理居住证或本镇派出所登记信息的区域内临时居住人员;
(2)符合统筹公办学位条件,并已统筹公办学校学位(包括调剂),但自愿放弃,去民办学校的。
2、方法:
暂不纳入政府购买民办学位,出具“当年度临时入学凭证”(红色,家长自费,家长持凭证自行联系周边心仪新市民子弟学校)。
二、起始年级入学
因特殊原因未能以房入学或积分入学的起始年级人员,参考本办法非起始年级实施。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7月15日—7月31日)
梳理资源、制定方案、公布办法
(二)申请办理阶段(8月1日—8月10日)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监护人一方至梅李镇行政审批局一楼大厅申请办理。申请时收集相关信息,提交所需材料,收取相关复印件,并履行告知承诺制度,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落实安排阶段(8月11日—8月15日)
8月15日前,对于落实到公办学校的,出具统筹安排告知单;对于以政府购买学位方式落实到民办学校的,出具“当年度拟购买学位入学凭证”(绿色);对于暂不符合条件,暂不纳入政府购买范围的,出具“当年度临时入学凭证”(红色)。
注:
学位统筹结果以书面形式在梅李镇行政审批局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通知家长分批领取相关入学凭证。
咨询电话:0512-52263315
2022常熟海虞镇新市民子女学位统筹实施方案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节省现场办理时间,限一名监护人前往办理(现场需佩戴口罩、核验苏康码和行程码)。须预先填写好纸质申请表、准备好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随身携带原件备查。
《以房产转学插班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
《其他新市民子女转学插班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
海虞镇2022年新市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统筹实施办法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非起始年级学位统筹
(一)公办学位统筹
1.对象:
在本镇辖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成套住宅且房产有学位且房产权利人为监护人)。
2.办法:
一是如申请人数小于或等于释放公办学位数,由乡镇按照当年度市教育局公布的施教区安排公办学位;
二是如申请人数大于释放公办学位数,则按照房产证登记日期先后顺序,由乡镇统筹安排至本镇其他施教区公办学位,乡镇出具统筹入学告知单,学校接收并绑定学位。其他施教区公办学位仍旧不能满足的,以政府购买学位方式落实至民办学校。
目前尚有少量公办学位,见下表:
(二)政府购买民办学位
1.对象(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监护人在本镇辖区就业并缴纳社保人员(2022年3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社保);
(2)监护人在本镇辖区创业人员(营业执照2022年3月1日前申领,并持续经营);
(3)监护人在本镇辖区无社保或营业执照且无法明确工作地,但有稳定合法住所的人员(2022年3月1日前办理的居住证或在居住地派出所登记信息)。
2.办法:
以政府购买学位方式落实至民办学校,出具“当年度拟购买学位入学凭证”(绿色),家长持凭证自行联系周边心仪新市民子弟学校。
(三)当年度临时入读(当年度不购买学位,待后续符合条件后,另行申请)
1.对象:
监护人在本镇辖区无社保或营业执照、无法明确工作地,2022年3月1日后办理居住证或在居住地派出所登记信息的区域内临时居住人员。
2.办法:
暂不纳入政府购买民办学位,出具“当年度临时入学凭证”(红色,家长自费),家长持凭证自行联系周边心仪新市民子弟学校。
二、起始年级入学
因特殊原因未能以房入学或积分入学的起始年级人员,参考非起始年级实施。
三、其他需明确的事项
申请参与学位统筹的新市民子女必须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正常学籍的适龄学生。
四、工作安排
2022年8月1日—8月10日为接收申请材料阶段
2022年8月11日—8月20日为查验信息、统筹学位阶段
学位统筹结果以书面形式在海虞镇行政审批局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通知家长分批领取相关入学凭证。
咨询电话:0512-52562142
常熟古里镇2022新市民子女学位统筹实施办法
二、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以房产转学插班申请表》或《其他新市民子女转学插班申请表》,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缴纳社保证明或薪酬发放证明(银行流水)、营业执照、暂住证、学历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节省现场办理时间,限一名监护人前往办理(现场需核验苏康码和行程码)。须预先填写好纸质申请表、准备好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随身携带原件备查。
《以房产转学插班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
《其他新市民子女转学插班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
古里镇2022年新市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统筹实施办法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非起始年级学位统筹
(一)公办学位统筹
- 对象:法定监护人或本人在本镇辖区内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2022年6月30日前已取得住宅类商品房的相关产证,且该房产有学位,且法定监护人或本人为独立房产权利人。
2.办法:目前尚有少量公办学位,根据转学插班意向及综合考虑房产、就业、创业等情况进行匹配。若仍有空余公办学位,可适当满足其他对象。政府出具“当年度统筹公办学位入学凭证”(白色)。
(二)政府购买民办学位
1. 对象:
①在当年度公办学位统筹中,参与统筹但未获得公办学位的;
②法定监护人或本人在本镇辖区内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但不符合公办学位统筹条件的;
③法定监护人在本镇辖区内企业就业人员(2022年6月30日前已缴纳社保、或提供相应薪酬发放证明);
④法定监护人在本镇辖区内创业人员(2022年6月30日前已办理营业执照);
⑤法定监护人在本镇辖区内有稳定住所的其他人员(2022年3月1日前办理的居住证或在居住地派出所登记信息)。
2.办法:以政府购买学位方式自行选择民办学校,出具“当年度拟购买学位入学凭证”(绿色)。
(三)当年度临时入读
1.对象:法定监护人无法提供本镇辖区内企业就业或创业相关材料,在本镇辖区内有稳定住所临时居住人员(2022年3月1日后办理居住证或在居住地派出所登记信息)。
2.办法:暂不纳入政府购买民办学位,出具“当年度临时入学凭证”(红色)。
二、起始年级入学
1.对象:未能以房入学或积分入学的新市民子女。
2.办法:参考非起始年级相关条件实施,优先安排公办学位。如放弃公办学位的,不纳入政府购买学位。对于自愿放弃新市民子女积分安排公办学位的,当年度不再接受申请。
三、其他需明确的事项
申请参与学位统筹的新市民子女必须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正常学籍的适龄学生。
四、工作安排
8月1日—8月10日为接收申请材料阶段
8月11日—8月20日为查验信息、统筹学位阶段
学位统筹结果以书面形式在古里镇为民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通知家长分批领取相关入学凭证。
咨询电话:0512-52957716
2022常熟沙家浜镇新市民子女公办学位统筹办法
2.学生父母在本镇所购买房产,提供不动产权证;
3.居住时长(居住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信息)、就业情况(社保缴纳记录或提供相应薪酬发放证明)、创业情况(营业执照)、学历信息(家长最高学历证书)等。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节省现场办理时间,限一名监护人前往办理(戴口罩、核验苏康码和行程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随身带好原件查验。
三、咨询电话
0512-52571135
沙家浜镇2022年新市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统筹和政府购买民办学位办法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起始年级入学
(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 对象:(1)本镇范围内因特殊原因未能以房入学的起始年级人员(具体为:有成套住宅且房产有学位且房产权利人为监护人,2022年7月1日—8月15日之间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2)积分未准入的起始年级人员。
2.办法:(1)因特殊原因未能以房入学的对象,由镇职能部门统筹安排施教区公办学位;(2)积分未准入的对象,由镇职能部门根据年度可释放公办学位数,以积分多少为先后顺序,统筹安排施教区公办学位,出具统筹安排告知单;(3)放弃公办学位的,不纳入政府购买学位。对于自愿放弃新市民子女积分安排公办学位的,当年度不再接受申请。
(二)政府购买民办学位
- 对象:未积分人员,具体为:(1)在本镇区域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非成套住宅或房产无学位或房产权利人不是监护人);(2)在本镇区域企业就业的(2022年3月1日前已缴纳社保或提供相应薪酬发放证明);(3)在本镇区域创业的(2022年3月1日前已办理营业执照,并持续经营);(4)在本镇区域无社保或营业执照、无法明确工作地,但有稳定住所的(2022年3月1日前办理的居住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信息)。
2.办法: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政府购买民办学位。家长可自行联系周边新市民子弟学校,凭学校出具的接收证明向镇职能部门申请办理购买学位手续,镇职能部门出具“当年度拟购买学位入学凭证”,以政府购买学位方式落实至民办学校(凭证为绿色,属地政府盖章确认)。
(三)其他情况
1.对象:在本镇区域无社保或营业执照、无法明确工作地,2022年3月1日后办理居住证或在居住地公安部门登记信息的区域内临时居住人员。
2.办法:该类对象暂不能纳入政府购买民办学位范围,镇职能部门出具“当年度临时入学凭证”(凭证为红色,家长自费,持此凭证自行联系周边新市民子弟学校)。
二、非起始年级转学插班
(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1.对象:在本镇范围内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具体为:成套住宅且房产有学位且房产权利人为监护人)。
2.办法:目前,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尚有少量公办学位的情况,(1)如申请人数小于或等于释放公办学位数,由镇职能部门统筹安排施教区公办学位;(2)如申请人数大于释放公办学位数,由镇职能部门按照房产证登记日期先后顺序(如登记日期相同,面积大的优先),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出具统筹安排告知单。
(二)政府购买民办学位
1.对象:(1)未进入公办学位统筹安排的人员;(2)在本镇区域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非成套住宅或房产无学位或房产权利人不是监护人);(3)在本镇区域企业就业人员(2022年3月1日前已缴纳社保或提供相应薪酬发放证明);(4)在本镇区域创业人员(2022年3月1日前已办理营业执照,并持续经营);(5)在本镇区域无社保或营业执照、无法明确工作地,但有稳定住所的人员(2022年3月1日前办理的居住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信息)。
2.办法: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政府购买民办学位。家长可自行联系周边新市民子弟学校,凭学校出具的接收证明向镇职能部门申请办理购买学位手续,镇职能部门出具“当年度拟购买学位入学凭证”,以政府购买学位方式落实至民办学校(凭证为绿色,属地政府盖章确认)。
(三)其他情况
1.对象:在本镇区域无社保或营业执照、无法明确工作地,2022年3月1日后办理居住证或在居住地公安部门登记信息的区域内临时居住人员。
2.办法:该类对象暂不能纳入政府购买民办学位范围,镇职能部门出具“当年度临时入学凭证”(凭证为红色,家长自费,家长持此凭证自行联系周边新市民子弟学校)。
三、其他需要注意事项
申请参与学位统筹的新市民子女必须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正常学籍的适龄学生。
四、工作安排
1.申请办理阶段
8月1日—8月10日
各类对象对应上述条件,父母一方在8月10日之前至沙家浜镇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局(文教)(王界山39号飘香园102室)提出相应申请。
2.落实安排阶段
8月11日—8月20日
镇职能部门组织力量逐一查验相关信息,对经审核符合公办学位统筹的对象,学位统筹结果以书面形式在沙家浜镇为民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通知家长分批领取统筹安排告知单,于8月20日前落实到公办学校(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对于对经审核符合政府购买民办学位的对象,出具“当年度拟购买学位入学凭证”(绿色);对暂不纳入政府购买范围的当年度临时入读对象,出具“当年度临时入学凭证”(红色)。
2022常熟董浜镇面向新市民子女公办学位统筹通告
4.在本区域创业人员(办理营业执照)
5.不符合上述条件,但有稳定住所的人员(2022年3月1日前办理居住证或在居住地派出所登记信息)
(上述五种类型的排序也为学位安排的优先顺序)
二、学位安排办法
1.公办学位统筹
由镇政府组织,根据全镇区域内各公办学校提供空学位数,按类型依次序逐类安排;在相同类型下,如公办学位数少于申请数,则以抽签方法决定学位分配。
2.政府购买民办学位
公办学位不足部分,以政府购买学位方式落实至民办学校,验审相关材料后发放“当年度拟购买学位入学凭证”,家长持凭证自行联系新市民子弟学校落实就学。
不接受公办学位统筹安排的人员,政府不再提供购买民办学位。
3.当年度临时入读民办学校
● 对象:对于不符合五类条件,2022年3月1日后办理居住证或在居住地派出所登记信息的区域内临时居住人员。
● 方法:其子女入学暂不纳入政府购买民办学位,验审居住信息后发放“当年度临时入学凭证”,家长持凭证自行联系新市民子弟学校落实就学。
三、工作安排
(一)申请办理阶段
1.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由父母一方根据日期安排到相关地点申请。
2.申请时收集相关信息,提交所需材料,并进行当场核验,收取相关复印件,家长需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学生原就读学校学籍卡或学生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户口本)、学生本人及父母双方在本市所购房产情况(房产证)、在常居住时长(居住证或在居住地派出所登记信息)、家长就业情况(社保缴纳)、家长创业情况(营业执照)、家长学历信息(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等。
3.申请时间为: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4.具体日期和地点:
8月3日星期三,徐市中心小学;
8月4日星期四,董浜中心小学;
8月5日星期五,董浜中学;
(二)落实安排阶段
8月11日—8月15日,镇政府组织力量逐一查验相关信息;8月15日前(特殊情况为8月30日前),落实相应学位并通知到本人。
2022常熟尚湖镇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统筹办法
3.法定监护人在尚湖镇区域内有住宅类商品房但房屋无学位的新市民子女;(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先后顺序,如登记日期相同,面积大的优先)
4.优质企业员工子女(参照《尚湖镇2022年优质企业员工子女就读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段实施办法》执行);
5.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尚湖镇区域内创业(2022年7月31日前办理营业执照)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的新市民子女,在尚湖镇区域缴纳社保(2022年7月31日前)的优先;(营业执照注册日期先后顺序)
6.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尚湖镇区域内有稳定工作和固定居住地且在尚湖镇区域缴纳社保(2022年7月31日前)的新市民子女;(社保起始日期先后顺序)
7.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尚湖镇区域内有固定居住地且在尚湖镇区域缴纳社保(2022年7月31日前)的新市民子女;(社保起始日期先后顺序)
8.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尚湖镇区域连续居住满半年(2022年3月1日前)但在尚湖镇区域未缴纳社保的新市民子女。(居住证签发日期先后顺序)
以上八个条件为学位统筹安排的先后顺序;在申请学位数多于该年级段空余公办学位情况时,同一类条件,按照已在本镇民办学校就读的优先保障,剩余学位按照先后顺序,以此类推。
已在尚湖镇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重复安排。
二、义务教育阶段政府购买民办学位
符合以上八个条件,未安排公办学校学位统筹的剩余新市民子女。不接受公办学校学位统筹安排的人员,政府不购买民办学位。
三、当年度临时入读
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尚湖镇区域内连续居住不满半年(2022年3月1日以后)且在尚湖镇区域未缴纳社保的新市民子女,暂不纳入政府购买民办学位范围,建议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确需进入我镇民办学校就读的,可到民办学校办理临时入学(自行联系)。
四、学位统筹的申请时间和方式
1.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子女,可由法定监护人一方到尚湖镇为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申请时间:2022年8月1日-8月10日(双休日除外)8:00-11:00,13:00-16:00。
3.申请时须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当场核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件和复印件,只收取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籍关系证明、学生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学生本人及监护人在本镇所购住宅类房产(不动产权证)、创业情况(营业执照)、就业情况(工作单位证明或社保缴纳凭证)、居住时长(居住证)等。
4.8月15日前,确定公办学校学位统筹学生名单,并发放统筹《告知单》给相应的学校,由学校通知学生家长在指定时间内到学校登记报名;以政府购买学位方式落实到民办学校的,出具《当年度拟购买学位入学凭证》(绿色),学生家长持入学凭证在指定时间内到民办学校登记报名(自行联系);暂不符合条件,暂不纳入政府购买范围的新市民子女,出具《当年度临时入学凭证》(红色),学生家长持临时入学凭证在指定时间内到民办学校登记报名(自行联系)。
起始年级公办学位统筹及政府购买民办学位
因特殊原因未能以房入学或积分入学或参加积分但未准入的起始年级学生,参考非起始年级实施。
常熟辛庄镇2022年新市民子女公办学位统筹
已在本区域创业人员(出具营业执照);
已在本区域无社保或营业执照、无法明确工作地,但有稳定住所的人员(2022年3月1日前在辛庄、张桥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或在辛庄、张桥派出所登记相关信息)。
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可为子女申请入读本地公办学校的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
2.申请时间:
8月1日~8月6日。
3.年龄规定:
小学一年级:6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初中一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未取得初中学籍)。
4.申请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父母一方至辛庄镇新市民中心申请办理。
申请时收集相关信息,提交所需材料,并进行当场核验原件和复印件,收取相关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
学生原就读学校、年级(学籍卡、身份证号码、学校)、学生本人及父母双方在本市所购房产(身份证号码、房产证)、居住时长(居住证)、就业情况(社保缴纳)、创业情况(营业执照)、学历信息(本科毕业证书)等。
相关部门按照要求核算分值,对评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公办学校提供的空余学位,依据评分排名从高到低准入。
如评分人数大于学位提供数,未准入人员以政府购买学位方式落实至民办学校,出具“当年度拟购买学位入学凭证”,家长持凭证自行联系周边心仪新市民子弟学校。8月15日前完成学位准入。
5.评分开放学校
张桥中心小学;
张桥中学。
6.当年度临时入读
在本镇无社保或营业执照、无法明确工作地,2022年3月1日后办理居住证或在居住地派出所登记信息的本镇内临时居住人员。当年度不购买学位,待后续符合条件后,另行申请。
二、非起始年级申请转学插班
义务教育非初始年级转学插班,由辛庄镇各中、小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根据各校实际情况制定转学插班办法,并实施。
1.咨询时间
8月22日~8月24日。
2.咨询地点
各中、小学校。
常熟支塘镇2022年新市民子女公办学位统筹方案
3.镇规模以上企业2021年度亩均税收不低于8万元/亩、镇区域范围企业2021年度亩均税收高于30万元/亩、镇2020年-2022年重点招商项目的高管及以上人才的新市民子女,由企业申请,需经镇工业园区管委会认定;
4.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支塘区域内创业(办理营业执照)满半年(2022年3月1日前)且在支塘区缴纳社保(2022年8月10日前)的新市民子女;
5.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支塘区域连续居住满半年(2022年3月1日前)且在支塘区域缴纳社保(2022年8月10日前)的新市民子女。
➤➤方法
以上五个条件为学位统筹安排的先后顺序;在申请学位数多于该年级段空余公办学位情况时,同一类条件,按照已在本镇民办学校就读的优先保障,剩余学位进行抽签或摇号(由各学校自行组织),以此类推。
(二)政府购买民办学位
1.符合以上五个条件,未安排公办学校学位统筹的剩余新市民子女;
2.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支塘区域连续居住满半年(2022年3月1日前)但在支塘区域未缴纳社保的新市民子女;
3.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支塘区域连续居住不满半年(2022年2月28日以后)但在支塘区域已连续缴纳社保的新市民子女。
(三)当年度临时入读
法定监护人任何一方在支塘区域内连续居住不满半年(2022年2月28日以后)且在支塘区域未连续缴纳社保的新市民子女,暂不纳入政府购买民办学位范围,建议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确需进入我市民办学校就读的,可持居住地政府出具的《2022年度临时入学凭证》,到常熟市辖区民办学校就读(需自行联系)。
(四)学位统筹的申请时间和方式
1.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子女,可由法定监护人一方到其居住地或者工作地相应的学校择一提出申请。原任阳区域的到任阳中心小学、任阳中学申请,原支塘区域到何市中心小学、任阳中心小学、王淦昌初级中学申请,原何市区域的到何市中心小学和王淦昌初级中学申请。
2.申请时间:2022年8月1日-8月10日。
3.申请时必须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当场核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件和复印件,只收取复印件):学生原就读学校学籍卡、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口簿、学生本人及监护人在本镇所购住宅类房产(不动产权证)、居住时长(居住证)、就业情况(社保缴纳凭证)、创业情况(营业执照)、本科及以上学历信息(学历证书和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等。
4.8月15日前,确定公办学校学位统筹学生名单,并发放统筹《告知单》,学生凭《告知单》到相应学校登记报名;对于以政府购买学位方式落实到民办学校的,出具《2022年度拟购买学位入学凭证》,到常熟市辖区民办学校登记报名(需自行联系);对于暂不符合条件,暂不纳入政府购买范围的新市民子女,出具《2022年度临时入学凭证》,到常熟市辖区民办学校登记报名(需自行联系)。
二、起始年级公办学位统筹及政府购买民办学位
因特殊原因未能以房入学或积分入学或参加积分但未准入的起始年级学生,参考非起始年级实施。
以上就是各乡镇、街道关于学位统筹相关的办法了,有更多疑问可具体咨询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