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市职工医保统筹太仓待遇标准及变化

2021年7月1日起

苏州大市职工医保统筹给太仓职工医保带来新变化,医保结算年度调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其他调整如下:

在职和灵活就业人员

起付线从800元下调至600元,统筹额度从2800元提升至4000元;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做了不同程度的提升,最高可享受80%的报销比例。

退休人员

起付线从600元下调至400元,统筹额度从3300元提升至4800元;个人账户的记账方法调整为“按本人月养老金的5%为基数按年划入,作为个人账户初始金。不满70周岁的以1350元为下限,70周岁以上的以1550元为下限。上限统一为3000元”。这意味着以前很多基数低、记账少的参保人将受益,提升了医保账户的资金积累。以前划入金额高于3000元的将以3000元标准划入。

大龄参保人员转入职工医疗保险

2021年7月12日至7月31日为最后集中办理时限。涉及此项业务的参保人请尽快携带好有关证件前往各区镇行政审批局、为民中心咨询办理。大龄参保人员特指:根据《关于鼓励大龄参保人员转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太人社规字〔2011〕7号)相关规定,目前还遗留两类,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城乡重症残疾人员和被征地农民,二是本市户籍参加居民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苏州大市职工医保统筹太仓待遇标准及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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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职工准备材料前往办理场所申请提取,工作人员审核后,将提取的金额实时划入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提取人员:1、当地认定的低保人员;2、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3、当地认定的特困职工。请在苏州市民政局网站查询相关救助信息。

    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低保人员需提供《苏州市个人社会救助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或结婚证/户口簿;特困职工需提供特困职工救助证;需提供与住房公积金账户关联的银行卡。

    友情提示:已封存或停缴满6个月的账户可销户提取,仍在缴存的每年可提两次且不留余额。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委托人指定银行借记卡及公积金卡密码。

    办理机构及地点请参考相关信息。办理时限为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即可当场办结。咨询电话:0512-12329。详情请访问中心网站:http://gjj.su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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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个人及家庭在苏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自有商品住房,且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购房记录。
    申请对象:顶尖型人才(A类),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领军型人才(B类),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入选者(青年项目除外),国家级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青年拔尖除外),“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省“双创人才”(含省“双创团队”领军人才),省“333工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姑苏人才计划资助的领军或相当于领军人才;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拔尖型人才(C类),“四青”人才: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入选者(青年项目)、国家级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引进的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达10万元及以上的高管和技术骨干;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骨干型人才(D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直聘的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或相当职务者;留苏创新创业的博士后;省“333工程”三层次培养对象;新引进的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5万元~10万元的高管和技术骨干;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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