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即1972年4月1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符合下列A、B、C三类中任一条件:
A类:1.国家教学名师;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教育部最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4.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核心成员;5.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一层次培养对象;6.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B类:1.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二层次培养对象;3.省级教育系统最高层次培养对象;4.省级名师工作室领衔者;5.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特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一等奖核心成员);6.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7.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C类:1.省特级教师;2.具有正高职称且急需引进的紧缺学科人才;3.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4.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5.45周岁以下的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三层次培养对象;6.45周岁以下的省教学名师、省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地级市名教师、名校长;7.40周岁以下的地市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基本功大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8.35周岁以下的县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基本功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9.35周岁以下或具有高级职称,且急需引进的紧缺学科博士;10.具有某方面特殊才能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学科奥赛教练、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练、业绩突出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等;11.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2.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8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3.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4.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即日起至2023年5月12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请以EMS邮寄。报名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恕不退还。快件正面注明“骨干教师引进应聘材料”。邮寄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10号楼相城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12-85182102。
(三)报名材料
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①《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苏州本地网】发送【041302】下载)②身份证(正反面);③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④中专及以上全部学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⑤在编在职相关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⑥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骨干称号证书、各类荣誉证书、论文及教科研成果等;⑦学校管理业绩材料。
(四)注意事项
每人限选报1个岗位,报名时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引进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引进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相城区教育局根据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参加面试的应聘者面试当天现场出示报名相关材料原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在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者,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医疗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者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主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引进单位申请,相城区教育局批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如递补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拟录用人员公示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相城区委编办、相城区人社局备案后,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约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引进的骨干教师经评审认定,纳入相城区教育人才计划特聘人才,并享受相应层次人才扶持政策。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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