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

为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买自住住房,保障缴存职工权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建金〔2016〕230号)、《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的通知》(苏府〔2016〕150号)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苏府〔2019〕6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所称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是指在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苏州市购房条件的职工,在苏州市购买自住住房时,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证明,向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申请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温馨提示: 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苏州本地生活】微信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即可查看公积金贷款政策,在线测算贷款额度利率!)

二、申请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缴存城市和我市没有或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

3.符合我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材料

1.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见附件)。

2.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提供的各类材料。

四、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等

贷款额度、期限、首付款比例、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按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细则》执行。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其中一方在我市(不含苏州工业园区)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在异地缴存的,或者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异地贷款时,贷款额度合并计算。

五、申办程序

1.贷款咨询。借款申请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点或通过12329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苏州公积金APP咨询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等。

2.开具证明。借款申请人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受理核查。中心各分支机构收到借款申请人的异地贷款申请,需要核查的,通过电话、传真、函询等方式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借款申请人异地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情况。

4.审批贷款。按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批程序办理。

5.返回回执。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完结后,中心各分支机构将借款申请人的缴存证明回执反馈至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温馨提示: 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苏州本地生活】微信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即可查看公积金贷款政策,在线测算贷款额度利率!)

六、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定执行。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连续逾期三个月的,中心可请求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合开展催收等工作。

七、其他规定

(一)我市出具缴存证明申办程序

在我市(不含苏州工业园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向中心各分支机构申请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申办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

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向中心各分支机构提出申请。

2.出具证明。

中心各分支机构经办人员根据职工申请,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职工出具缴存证明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3.返回回执。

职工到异地办理公积金贷款完结后,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缴存证明回执反馈至我市出具缴存证明的中心分支机构。

(二)我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次数认定

我市发放的公积金异地贷款及根据我市提供的缴存证明至异地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除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回执证明未予贷款的,均计入我市公积金贷款次数。

(三)职工或单位协助职工以提供虚假、伪造证明材料等欺骗手段违法获得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八、本实施细则自2021年6月11日起实施。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 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苏州本地生活】微信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即可查看公积金贷款政策,在线测算贷款额度利率!

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生活】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
【景区预约】:园林、古镇等景区预约入口
【医保】:医保余额查询、家庭共济申请等
【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提取、还款申请指南
【赏花】:苏州春季赏花推荐(梅花、樱花、桃花等)
【落户】:目前落户苏州(积分、人才引进、投靠)申请指南
【社区】:苏州各大社区联系方式
【积分】:2023年积分落户、入学、入医申请指南,测一测自己有多少积分
【学区】苏州各区域学区查询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本地生活整理本地生活整理
上一篇 2023年 4月 10日 上午11:29
下一篇 2023年 4月 10日 下午3:55

相关推荐

  • 苏州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办理时间

    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办理平台为苏州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办理时间为15日内。办理流程简化,包括在线提交申请、上传相关材料,预审后纸质申请材料提交及审核认定后发放证件。办理条件需满足非本省户籍、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每年在本省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具备海外工作经历(国家千人和省双创人才可豁免)。点击进入苏州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2024年 1月 22日
    260
  • 苏州港澳通行证种类及办理流程

    往来港澳通行证种类包括探亲签注、商务签注、乘务签注、培训签注、就业签注、就业者家属签注、旅游签注、学习签注和其他签注。每种签注根据申请人不同的申请理由而有不同的有效期和停留时间限制。例如,探亲签注分为1个月一次、3个月一次和3个月多次有效,持多次签注的没有停留时间限制。商务签注分为不同有效期的多次签注,每次停留可达14天。乘务签注适用于驾驶交通工具往返香港或澳门和内地的人员,有效期为1-12个月,每次停留为14天。其他种类的签注也有不同的规定。

    2024年 3月 12日
    2530
  • 2023年苏州园区市内投靠落户办理地点

    娄葑派出所   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海街199号娄葑街道办事处为民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为民服务中心)   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0512-62890506   唯亭派出所   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唯正路8号唯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为民服务中心)   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

    2023年 5月 8日
    6360
  • 苏州市驾驶证自助体检机网点一览(市区+县市)

    》》虎丘区: 1.苏州银行枫桥支行 地址:虎丘区长江路485号 2.苏州银行浒墅关开发区支行 地址:虎丘区文昌路289号 3.横塘便民服务中心 地址:虎丘区永和路6号 4.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虎丘区科普路50号 》》相城区: 1.苏州银行黄埭支行 地址:相城区黄埭镇春丰路246号 2.苏州银行陆慕支行 地址: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 》》工业园区: 1.…

    2023年 2月 27日
    1.9K0
  • 2022苏州园区社保基数(职工+灵活就业)

      各参保单位、参保个人: 根据《关于发布202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13号)、《关于明确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数调整执行时间的通知》(苏医保函[2021]311号)、《关于发布2022年度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医保待医〔2021〕19号)、《关于明确2021年下半年及2022年灵活就…

    2022年 11月 11日
    4010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