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1.不超过贷款最高限额。

(1)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9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2)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3)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

2、不超过住房总价(包括在购房合同(协议)中载明并计入住房总价的精装修金额、阁楼等价款)与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

3、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苏州公积金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贷款期限加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龄。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新建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2、存量成套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存量成套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出所购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

苏州公积金首付款比例: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苏州公积金贷款利率:

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期限为5年以下的,利率为2.6%;

贷款期限为5年以上的,利率为3.1%。

二次申请公积金贷

贷款期限5年以下的,利率为3.025%;

贷款期限为5年以上的,利率为3.575%。

 

温馨提示: 微信关注【苏州本地生活】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即可进入公积金在线办事入口、在线测算贷款额度、查询利率,以及办理指南!

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生活】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
【景区预约】:园林、古镇等景区预约入口
【医保】:医保余额查询、家庭共济申请等
【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提取、还款申请指南
【赏花】:苏州春季赏花推荐(梅花、樱花、桃花等)
【落户】:目前落户苏州(积分、人才引进、投靠)申请指南
【社区】:苏州各大社区联系方式
【积分】:2023年积分落户、入学、入医申请指南,测一测自己有多少积分
【学区】苏州各区域学区查询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本地生活整理本地生活整理
上一篇 2023年 4月 9日 下午6:02
下一篇 2023年 4月 9日 下午6:04

相关推荐

  • 个人养老金账户变更指南

    个人养老金账户变更流程详解!快速了解如何办理账户变更,以及有哪些银行可办理。立即点击查看!

    2025年 7月 28日
    190
  • 苏州张家港安居租房贴申请指南:申请流程、条件与注意事项

    张家港市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请已开始受理。根据政策依据和适用对象,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相应补贴标准,包括月租金补贴和夫妻叠加补贴。申请需提交一系列申请材料,并经过资格审核和补贴发放流程。具体详情请联系张家港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电话:58171330。

    2023年 7月 29日
    410
  • 苏州吴中区人才公寓申请方法详解

    在申请人才安居住房时,您需要关注“家在吴中”公众号并点击菜单栏中的“微服务”-“人才安居”。在首页的快捷入口处,点击“住房申请”。如果您尚未注册,需要先进行注册并登录。填写完个人资料后,即可提交申请。申请条件包括本科学历(机构客户租赁60套以上的可以放宽到大专学历)、无苏州市区内房产证明、有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保。

    2023年 7月 29日
    6630
  • 苏州元和街道九价HPV预约指南(条件+入口)

     预约对象:年龄满足9-45周岁 注:由于接种完三针最少需要半年时间,还请注意年龄不能超过45周岁半。近期请勿接种其他疫苗,已接种二价HPV疫苗或四价HPV疫苗的居民,暂时不能再次接种九价HPV。 服务区域: 香城花园社区、古巷社区、元和之春社区、娄北社区、湖沁社区、众泾社区、凌浜社区、日益社区、晨曦馨苑社区、康桥花园社区、绿色时光社区、华元社区、依云水岸社…

    2023年 3月 7日
    1560
  • 江苏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

      江苏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出生缺陷防治,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推进健康江苏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出生缺陷防治工作。 第三条 出生缺陷防治遵循预防为…

    2023年 6月 28日
    470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