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服从安排。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4.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医保中心综合管理科工作人员 1名
2.岗位要求:
(1)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相关专业;
(3)太仓户籍。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2021年4月4日15:00
2.网上报名:报名入口
3.报名后请应聘人员确保通讯畅通。
4.报名需上传附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个人正面免冠照、选传(其他)。
四、考试及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对照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可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预审人数按不低于1:2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3.考核方式:综合考核(笔试+面试)。
4.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医学医保相关基础知识。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下一轮成绩,只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依据。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所有网上报名要求上传的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6.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放弃录用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岗位的报名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及待遇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如公示不合格,可在应聘同一岗位的报名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新录用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3.新录用人员如在试用期内辞职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应聘同一岗位的报名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工资待遇参照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七、其他
用人单位联系电话:0512-80607170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3123587(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
本简章由太仓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太仓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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