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人才优购房政策调整(附解读)

在园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本科和硕士人才,以及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园区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和特殊人才。

园区管委会关于调整完善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政策的通知(2020年4月)

各功能区、各部委办局、各派驻机构、各公司、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各社工委:

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并报经苏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相关政策调整完善如下:

一、调整申请条件

在园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本科和硕士人才,以及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园区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和特殊人才。

二、调整供应房源

对园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备案)的单套建筑面积16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不少于其总建筑面积60%的房源,优先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园区人才。

经园区人才办认定的特殊人才,可以提出申请优先购买单套建筑面积超过16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

三、调整认购期和公示期

优先购买商品住房一次性集中认购期不少于7日;通过资格复核的申请人名单公示期为2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和园区人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

政策解读

1、调整后政策

在园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本科和硕士人才,以及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园区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和特殊人才。

解读:

为科学把握、精准施策,重点支持园区人才住房刚性需求,将本科和硕士学历人才有关住房条件调整为:符合苏州市商品住宅购买政策的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如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有住房交易记录,则截至申请优购之日,原名下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已满1年。

博士、园区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和特殊人才仍为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

2、调整后政策

对园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备案)的单套建筑面积16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不少于其总建筑面积60%的房源,优先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园区人才。

经园区人才办认定的特殊人才,可以提出申请优先购买单套建筑面积超过16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

解读:

园区范围内新取得(销)售许可(备案)的单套建筑面积超过16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原则上不再纳入人才优先购买房源。但经园区人才办认定的特殊人才,可以提出申请优先购买。

3、调整后政策

优先购买商品住房一次性集中认购期不少于7日;通过资格复核的申请人名单公示期为2日。

解读:

为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帮助企业纾困,将优先购买商品住房一次性集中认购期从不少于15日调整为不少于7日,通过资格复核的申请人名单公示期从3日调整为2日。

大家可以对照最新变化,看看自己是否符合“人才”要求

人才优先购房政策咨询电话:

园区规建委 0512-66680787

园区人才办 0512-66680988

温馨提示:微信公众号搜索苏州本地网,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优购房】即可获取苏州各区优购房房源、申请指南、预约登记入口、复核名单等!

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网】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
【景区预约】:园林、古镇等景区预约入口
【医保】:医保余额查询、家庭共济申请等
【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提取、还款申请指南
【赏花】:苏州春季赏花推荐(梅花、樱花、桃花等)
【落户】:目前落户苏州(积分、人才引进、投靠)申请指南
【社区】:苏州各大社区联系方式
【积分】:2023年积分落户、入学、入医申请指南,测一测自己有多少积分
【学区】苏州各区域学区查询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本地网整理本地网整理
上一篇 2023年 2月 14日 下午6:53
下一篇 2023年 2月 15日 下午10:06

相关推荐

  • 苏州工业园区虚拟优租房申请指南:申请流程、条件与要求

    虚拟优租房是一项优惠政策,适用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人需要满足房产、公积金和学历条件。申请时需要准备房东信息和一些书面材料。虚拟优租房补贴标准根据申请人的人才类型和居住地,提供不同的补贴金额。申请人可以选择单身型或家庭型补贴,但入住后如果退租就不能再享受补贴。虚拟优租房房源条件包括在苏州城区范围内的个人成套住宅。

    2023年 7月 29日
    3.8K0
  • 张家港人才安居购房贴资格认定及续领指南

    申请人才安居购房补贴的条件包括:符合人才认定标准、购房情况符合要求、无自有住房记录等。续领条件包括仍在市内创新创业、购房情况符合要求等。申请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2月9日,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详细办理流程请参考附件2。

    2024年 1月 7日
    1270
  • 苏州公积金购房提取指南(新房+二手房+自建大修)

    一、购买新房提取 办理条件 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提取的,提取金额为相关票据(证明)开出当月的余额扣除规定的留存金额,有效期一年。每次购建住房行为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实行“提还(用)相等”原则,其中因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款或实际支付的总价款。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归还各类…

    2023年 4月 9日
    580
  • 苏州工业园区颐和源璟花园二期人才优购房认购指南

    颐和源璟花园二期 认购期: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30日 售楼处地址:钟园路466号  联系电话:0512-66906888 房源信息:点击查看 房源数量:196套   购房风险提醒 针对某些机构或个人散布虚假房源信息或不实承诺,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保持理性消费,对以下几类行为加强防…

    2023年 2月 15日
    540
  • 苏州工业园区人才公寓申请条件解析

    申请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才公寓的条件以及房源信息。苏州市工业园区的公租房适用于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入选“金鸡湖双百人才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申请条件包括未在苏州购房且本人和配偶在苏州无居住条件,以及未动用公积金购房的员工。国资人才公寓则只要有合法稳定工作即可申请。了解更多苏州工业园区人才公寓的最新房源和周边配套,请阅读推荐内容。

    2023年 7月 28日
    3660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