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的通知》(苏教组〔2024〕3号)文件精神,太仓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招募一批优秀退休中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招募岗位及人数详见《2026年太仓市教育局招募银龄讲学教师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募对象
退休前在初中、高中及教科研训机构等教学一线工作的优秀教师。户籍不限。
三、招募条件
(一)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乐于奉献,身心健康;有教育情怀,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二)能承担学校正常安排的教学任务,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60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含报名时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2026年9月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退休不足3年的教师优先。
(三)具有中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紧缺学科可适当放宽),有相应学段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四)具有骨干教师荣誉或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的优秀教师优先考虑。熟悉本地现行教材的优秀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四、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根据学校需求和自身的专业特长,以承担学科教学任务为主,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为辅。
(二)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长。
(三)可根据受聘学校需求担任班主任,协助学校做好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带动提升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四)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违规带生、办班,不得到校外辅导机构兼职,不得为校外辅导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
五、招募程序
(一)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人员于2026年12月31日前将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退休证书、荣誉获奖证书等教育教学实绩材料和《太仓市教育局银龄讲学教师岗位申请书》(见附件2)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扫描PDF版本)发至邮箱:tcjyjrsk1010@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遴选
1.资格审查。拟于综合考核前一天进行,太仓市教育局会同相关学校组织开展面谈交流和资格审核,对申报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当场反馈。
2.综合考核。第一次初定于6月底,第二次初定于8月10日左右。综合考核形式由学校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需求自主组织。通过综合考核后,由学校与报名人员就岗位要求、工作待遇等事项进行沟通协商。
(三)体检考察
通过综合考核后,由太仓市教育局明确体检项目,统一组织体检。对符合健康条件人员,开展准入查询,最终确定拟招募人选名单。
(四)公示
拟招募人选名单在太仓教育信息网公示。
(五)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教师签订《劳务协议》,协议原则上一学年一签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任前培训
银龄讲学教师正式上岗前,由学校组织岗前培训,并签署师德承诺书。
六、待遇保障
(一)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原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
(二)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期间,根据骨干称号、工作量等核定劳务费(含购买意外保险费等),具体标准一人一议。劳务费70%为基础年薪,由招募学校按月发放(每年10个月);30%为绩效考核奖励,个人学年度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的,由招募学校在学年度末一次性发放。
(三)合同期内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七、考核评价
聘用学校负责对银龄讲学教师进行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奖励和续约的重要依据。银龄讲学教师要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于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考核不合格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八、纪律与监督
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3985512。
九、本《公告》由太仓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3531169。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太仓市教育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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