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科学城功能片区是苏州高新区三大功能片区之一,以全国首家由国家科技部、江苏省政府、苏州市政府共建的大型科技研发创新基地——苏州科技城作为主体管理机构,与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镇湖街道)、通安镇、东渚街道实行一体融合发展。苏州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发集团”)是太湖科学城功能片区的一级国企,承担着太湖科学城功能片区投资建设、区域开发运营的主要功能。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1.苏州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岗位代码01:合规风控部资深法务1名;
岗位代码02:财务管理部高级财务专员1名。
2.苏州科技城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岗位代码03:公司高级管理经理1名;
岗位代码04:工程管理部资深项目经理2名;
岗位代码05:工程管理部资深机电工程师1名。
3.苏州科技城招商中心有限公司
岗位代码06:高级招商经理2名。
4.苏州科技城科技招商中心有限公司
岗位代码07:高级招商经理2名。
各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见附件《2024年度苏州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 具体岗位要求的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6.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7. 国内“双一流”高校,国外TOP100高校毕业者优先;
8. 中共党员优先。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网址
1. 电脑端:https://zhaopinp.sndhr.com
2. 移动端:关注微信公众号“新才易聘”或直接扫码报名(“新才易聘”二维码附后)。
(三)报名时间
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 16∶00止。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信息录入: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和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相关任职经历、项目经历、资格证书以及获得的各类奖项荣誉等。
2. 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3. 材料上传:上传电子扫描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③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④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⑤工作经历(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⑥工作业绩阐述;⑦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
1. 对报考岗位通过报名初审者,组织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不设范围。
2.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1∶3的岗位,可在笔试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3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五、资格复审及面试
1.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初审所有原件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同分者以笔试成绩排名前者为先;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政审
根据成绩按1:1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应聘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1. 根据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 招聘对象与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薪资待遇按照相关单位相应岗位薪资标准执行,同时约定量化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无法履行合同要求的,予以解聘。
3. 通过公开招聘录用的人员,按公司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者再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4.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八、其他事项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2-66801073
十、本《简章》由苏州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607300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9580241、6825742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苏州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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