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安居购房补贴申请攻略

张家港人才安居购房补贴怎么申请?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等请看下文介绍!

  政策依据:

根据《张家港市领军人才创新创业扶持办法》(张委办﹝2018﹞85号)、《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办法》(张委办﹝2018﹞85号)、《张家港市人才安居购房贴实施细则》(张人才办﹝2019﹞2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张家港市人才安居购房贴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对象:

(一)我市自主培育的国家“领军人才计划”、江苏省“双创计划”、苏州市“姑苏领军人才计划”人才,张家港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张家港市重大创新创业团队领军人才与核心团队成员,留张家港创新创业的博士后;

(二)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引进我市,已通过“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分类认定”,个人及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张家港无自有商品住房和购房记录的A-E类人才。

 补贴标准:

2019年1月1日以前引进的人才,按照引进当时有关政策规定的标准进行补贴;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引进的人才,按照《张家港市人才安居购房贴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进行补贴。

申请受理:

01受理时间

2019年度张家港市人才安居购房贴申请受理自通知下发之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6日。

02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

1.属于适用对象(一)类的人才,按照“先购后补”流程申请,即人才先自行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办理完毕后再申请补贴。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提交。申请人填写《张家港市人才安居购房贴申请表》(见附件1),连同所需材料提交主管部门初审。企业单位提交所在区镇主管部门,事业单位提交市人社局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

所需材料:

①《张家港市人才安居购房贴申请表》(一式一份);

②申请人身份证件、人才礼遇卡(即张家港市民卡)原件;

③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不含税)、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等)原件;

④获评相应人才计划的证书或认定文件原件(获评各类人才计划的人才提供)或博士后进、出站证明原件(留张家港创新创业的博士后提供);

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创业类人才提供)或劳动合同原件(创新类人才提供);

⑥申请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近12个月)的证明材料原件,社会保险未在本地缴纳的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服务代理机构为人才缴纳社会保险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人才在外市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⑦创业类人才还须提供企业上一个自然年度(1-12月)或近12个月的财务报表、纳税证明,以及近12个月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资格审核。各区镇负责对辖区内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市事业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提交服务中心复审。服务中心审核后汇总申报信息,提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核查申请人房屋产权登记信息。核查无误的,由服务中心核准拟补贴金额,报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

(3)媒体公示及发文认定。经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认定符合条件的,在我市主要新闻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人才办发文认定。

(4)补贴发放。安居购房贴分5年发放,第一笔补贴资金在首次认定后发放;满一年后,可申请拨付第二笔补贴资金,剩余补贴资金的申请依此类推。

2.属于适用对象(二)类的人才,按照“资格认定—选房购房—补贴发放”流程申请,即人才须先进行资格认定,认定通过后自行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办理完毕后再申请补贴。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提交。申请人填写《张家港市人才安居购房贴申请表》(见附件1),连同所需材料提交主管部门。企业单位提交所在区镇主管部门,事业单位提交市人社局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

所需材料:

①《张家港市人才安居购房贴申请表》(一式一份);

②申请人本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居民户口簿(外籍人才提供子女关系证明)、结婚证原件;

③人才礼遇分类认定通知书、人才礼遇卡(即张家港市民卡)原件;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创业类人才提供)或劳动合同原件(创新类人才提供);

⑤申请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近12个月)的证明材料原件,社会保险未在本地缴纳的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委托专业机构为人才缴纳社会保险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外地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⑥创业类人才还须提供企业上一个自然年度(1-12月)或近12个月的财务报表、纳税证明,以及近12个月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资格审核。各区镇负责对辖区内各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市事业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提交服务中心复审。服务中心审核后汇总申报信息,提交市住建局(房产管理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核查申请人及家庭(限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的房产交易及房屋产权情况。经核查符合条件的,由服务中心核准拟补贴金额,报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

(3)媒体公示及发文认定。经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认定符合条件的,在我市主要新闻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人才办发文认定。

(4)选房购房。经认定具备购房贴发放资格的人才,自行在我市选择购买商品住房。选房、购房期限一般为1年,自资格认定之日起1年内未购房的,本次认定的资格自动取消。仍需申请购房贴的,需重新认定。

(5)补贴金额核准。人才购房后,填写《张家港市人才安居购房贴首笔补贴申领表》(见附件2),连同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不含税)及不动产权证提交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核查申请人房屋产权登记信息,核查无误的,由服务中心根据实际购房支出核准补贴金额,并向市人才办申请补贴资金。

(6)补贴发放。安居购房贴分5年发放,第一笔补贴资金在购房后发放;满一年后,可申请拨付第二笔补贴资金,剩余补贴资金的申请依此类推。

3.属于续领人员的,填写《张家港市人才安居购房贴续领申请表》(见附件3),连同所需材料提交相应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提交服务中心复审。服务中心审核后汇总申报信息,提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核查申请人房屋产权登记信息。核查无误的,由服务中心核准补贴金额,向人才办申请补贴资金后予以发放。

所需材料:

①《张家港市人才安居购房贴续领申请表》(一式一份);

②申请人身份证件、人才礼遇卡(即张家港市民卡)原件;

③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等)原件;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创业类人才提供)或劳动合同原件(创新类人才提供);

⑤申请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近12个月)的证明材料原件,社会保险未在本地缴纳的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委托专业机构为人才缴纳社会保险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外地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⑥创业类人才还须提供企业上一个自然年度(1-12月)或近12个月的财务报表、纳税证明,以及近12个月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联系方式

单位:张家港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一干河东路18号,职工文体中心东广场一楼大厅

联系人:王哲

电话:58171330

有关说明

(一)请各区镇及相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及时通知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申报工作。

(二)2018年(含)以前获得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购房安家补贴资格,补贴尚未申领完毕的人才,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二)款第3点所列方式申请续领。

(三)申报人及其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纳入苏州大市征信系统,除追回相应补贴和住房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本人及所在单位申请各类人才政策的资格。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网,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补贴】即可获取苏州补贴最新消息和政策。

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网】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
【景区预约】:园林、古镇等景区预约入口
【医保】:医保余额查询、家庭共济申请等
【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提取、还款申请指南
【赏花】:苏州春季赏花推荐(梅花、樱花、桃花等)
【落户】:目前落户苏州(积分、人才引进、投靠)申请指南
【社区】:苏州各大社区联系方式
【积分】:2023年积分落户、入学、入医申请指南,测一测自己有多少积分
【学区】苏州各区域学区查询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本地网整理本地网整理
上一篇 2022年 11月 21日
下一篇 2022年 11月 21日

相关推荐

  • 苏州相城收旧购新房活动房源信息-快速了解最新房源信息

    和颂雅苑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售楼处地址为占木路451号。我们为凡持有苏州市相城区内产权证,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用途为住宅的业主提供报名资格。参与者需购买相城城投集团推出的在售商品房,并将自己名下的一套商品房收归相城城投集团,收购房屋须具备不动产权证且产权清晰。报名时间是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10日,限制报名名额为500名。请携带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资格证明等资料前往售楼处进行现场审核。详细活动方案,请咨询和颂雅苑营销中心。咨询热线:0512-6586 6111。

    2023年 12月 18日
    100
  • 苏州工业园区人才公寓租金标准详解

    我们提供各种类型的房屋租赁选择,从单身合租型包间到菁仁公寓和菁汇公寓的家庭户。面积从45.26㎡到189.67㎡不等,价格从300元/月起到3650元/月起。请注意,确切面积和价格可能有所不同,请在看房时咨询清楚再决定租赁。

    2023年 7月 28日
    3750
  • 苏州住房公积金:房票安置及以旧换新最新通知

    苏州住房公积金支持房票安置与住房以旧换新,减轻购房压力。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需满足相关条件,具体办理流程参照现行政策。请访问苏州政府网站了解更多详情。

    2024年 3月 15日
    290
  • 苏州人才乐居补贴申请的对象是谁?

    苏州人才引进计划为吸引各类优秀人才提供了多种机会。顶尖型人才(A类)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等高级人才;领军型人才(B类)包括“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拔尖型人才(C类)涵盖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高级技术骨干等;骨干型人才(D类)包括高等院校副教授、博士后等;储备型人才(E类)招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等。苏州本地高校毕业生在苏州就业也受到重视。申请时间为每年9月份。

    2023年 9月 18日
    160
  • 关于落实苏州市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操作细则

    一、服务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通知》第一条规定、有意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落户的个人(以下简称“个人”); (二)为符合《通知》第二、三条规定的本单位在岗职工办理落户申请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 二、申请落户基本条件 (一)关于申请落户的个人 1.符合《通知》第一条规定; 2.依法取得各类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 3.未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二)…

    2022年 12月 1日
    590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