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省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以选拔适岗人才、优化师资结构为目标。报考条件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法律规定、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年龄限制、具备相关工作经历以及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招聘信息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进行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时间为11月15日至11月27日,资格初审通过即报名成功。招聘将进行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等环节。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五)专职辅导员岗位的要求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且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在高校二级学院(或二级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任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2.有2年(24个月)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应为确立实际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经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3.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主要学生干部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为止。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七)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11月15日9∶00-11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11月15日9∶00-11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11月15日-11月2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1月15日9∶00-11月30日18∶00。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③心理测试。

(一)资格复审

笔试前学校将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学校采取现场集中审核的形式进行。资格复审须本人参加,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与录用工作。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

4.党员证明材料。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应聘人员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面试人员,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参加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笔试成绩可凭身份证号在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网址:https://rsc.jcet.edu.cn/)。

(三)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安排将通过短信通知告知应聘人员,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总成绩6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

(四)心理测试

具备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须进行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五)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终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笔试、面试考核成绩、考核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同分,则按照面试分数高低进行排名。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3-81050229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3-81050007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9日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网】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
【景区预约】:园林、古镇等景区预约入口
【医保】:医保余额查询、家庭共济申请等
【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提取、还款申请指南
【赏花】:苏州春季赏花推荐(梅花、樱花、桃花等)
【落户】:目前落户苏州(积分、人才引进、投靠)申请指南
【社区】:苏州各大社区联系方式
【积分】:2023年积分落户、入学、入医申请指南,测一测自己有多少积分
【学区】苏州各区域学区查询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本地网整理本地网整理
上一篇 2023年 11月 9日
下一篇 2023年 11月 9日

相关推荐

  • 2023年苏州大学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公告(22人)

    苏州大学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2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21个课题组公开招聘22名科研助理,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工作职责等信息详见《苏州大学科研助理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方式 (一)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苏州大学公开…

    2023年 6月 25日
    480
  • 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创新实验室招聘博士后启事

    诚邀拥有微电子、光电、光学、物理、化学、材料等学科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加入。岗位方向包括极化材料的传感、存储和逻辑器件、低维材料的合成与输运性质研究、柔性电子学与可穿戴技术、水伏/环境能源捕获材料与器件等。

    2024年 4月 17日
    210
  • 2022苏州外国语学校秋季招聘教师

    2022年苏州外国语学校秋季教师招聘,正式启动!苏外致力于为更多有志教师提供更大平台,共创更美好的未来,朝着百年名校奋进!苏外大家庭期待着更多优秀者的加入! 招聘岗位 【特聘人才】优秀管理人才、名特优教师、教科研骨干、学科竞赛金牌教练 【幼儿园】幼儿教师-学前教育专业 【小学部】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信息技术 【初中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STEAM …

    2022年 11月 12日
    620
  • 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招聘启事

    因研究所工作需要,管理部门部分副职岗位现公开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岗位 数量 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1 技术转移中心副主任 1 教育处副处长 1 二、岗位职责 (1)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1、兼信息化办公室主任,负责研究所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研究所科研、管理工作的深度融合; 2、制定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建立本单位信息化办事模块…

    2024年 6月 27日
    190
  • 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与要求

    我们正在招聘医务人员,详细信息请参见《岗位简介表》。条件包括具备国籍,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事业,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硕士研究生或者具备副高级职称最高40周岁,博士研究生或者具备正高级职称最高45周岁)。毕业生在2024年内落实工作的也可申请。请注意,具体条件请参考《岗位简介表》。

    2024年 5月 1日 动态
    300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