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武装部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招聘条件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沟通协调和团队合作能力,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7日,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后进入笔试环节。最终录用人员需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公示及录取手续方可入职。详情请咨询相城人才网。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武装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相城人才网(https://www.szrcw.com)上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2.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条件。

3. 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 各学段均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并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方可报考。因工作需要,国(境)外毕业的暂不招录。

6. 苏州大市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大市户籍)。

7.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9:00—2023年11月7日17: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材料扫描件请统一发至邮箱285399032@qq.com,邮件名称:姓名+相城区人民武装部公益性岗位报名材料。

(三)报名材料:

1. 《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版本扫描件,涉及的时间栏目需精确到年月;

2.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 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户主页与本人页);

4. 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5. 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蓝底证件照;

6. 用于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等材料本人签字扫描件。

(四)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审核结果将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8日每天9:00—17:00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85181801。审核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1.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2. 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在相城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招聘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拟录用公示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用

1.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管理和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由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武装部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武装部对招聘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人员,通知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用工期间,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武装部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待遇按照相城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1.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便于社会监督,特设监督电话:0512-85181801。

2. 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1810。

附件下载:

附件:1. 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1. 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武装部

2023年10月30日

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网】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
【景区预约】:园林、古镇等景区预约入口
【医保】:医保余额查询、家庭共济申请等
【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提取、还款申请指南
【赏花】:苏州春季赏花推荐(梅花、樱花、桃花等)
【落户】:目前落户苏州(积分、人才引进、投靠)申请指南
【社区】:苏州各大社区联系方式
【积分】:2023年积分落户、入学、入医申请指南,测一测自己有多少积分
【学区】苏州各区域学区查询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本地网整理本地网整理
上一篇 2023年 10月 28日 下午8:41
下一篇 2023年 10月 30日 下午9:35

相关推荐

  • 2022年江苏苏州相城高新区(元和街道)招聘社区工作人员28人公告

    2022年相城高新区(元和街道)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配强力量,推动相城高新区(元和街道)整体工作,经研究,决定启动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计划招聘社区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详见《2022年相城高新区(元和街道)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可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

    2022年 12月 6日
    1150
  • 2023年苏州常熟市东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机关编外人员简章(25人)

    2023年常熟市东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编外人员25名。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应聘者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并具备常熟市户籍。报名和资格初审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7日。详细报名操作提醒和注意事项,请及时了解。

    2023年 10月 9日
    1680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招聘自用人员公告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招聘自用人员,公开招聘3名。 符合条件者可报名,截止日期 2024年12月18日。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需满足苏州户籍等要求。 详情请查阅公告。

    2024年 12月 14日
    170
  • 苏州太仓国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关于浏河地块案场招聘简章

    太仓国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聘一名浏河地块项目工作人员。岗位要求拥护党的路线、遵纪守法,并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招聘岗位为案场收银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为财会或经济管理,有相关工作经验和会计证书优先。工作职责包括售楼处销售房款收款,按揭进度跟踪和反馈,以及账目核对等。工作时间为每周六天,工作地点在浏河镇上海东路与滨江大道交叉口的项目售楼处。薪酬为5500-6000元/月。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3月1日15:00,详情可咨询电话0512-53187712、53123587。

    2024年 2月 27日
    440
  • 苏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

    2023年 3月 6日
    280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