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苏州工业园区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园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辅助人员。具体如下:
一、岗位及要求
序号 | 单位 | 岗位 | 人数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工作经历及其他要求 |
1 | 苏州工业园区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 | 不动产交易、登记窗口辅助岗1 | 1 | 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 | 法律类、土地管理类、档案学、档案管理 | 苏州市(大市范围)户籍;从事房地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窗口业务经办工作;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责任感强,服务意识高,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抗压能力;有窗口工作经验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男性。 |
2 | 不动产交易、登记窗口辅助岗2 | 1 | 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 | 法律类、土地管理类、档案学、档案管理 | 苏州市(大市范围)户籍;从事房地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窗口业务经办工作;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责任感强,服务意识高,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抗压能力;有窗口工作经验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女性。 | |
3 |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监察大队 | 辅助性岗位 | 1 | 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 | 不限 | 苏州市(大市范围)户籍
岗位职责:辅助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综合后勤等相关工作。 其他要求: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养好、职业道德素质高,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优良的社会服务意识;熟悉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从事外勤工作,需经常加班、节假日执勤等。 |
二、招聘简章说明
本简章可在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ipac.gov.cn/ldhshbzj/index.shtml)、圆才网(https://www.o-hr.com/)上查询。
三、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请登录http://www.jobs.o-hr.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9:00至2023年9月28日17:00。恕不接待来人。
2.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名单。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关注报名网站并及时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以报名网站公告和电话等方式告知。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个人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在报名期内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相关资格证书等所需材料。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1: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②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③有受过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④曾被开除公职的;
⑤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⑥其他不适合本单位工作的情形。
四、考试程序和方法
1.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综合试卷,总分100分,不设笔试范围,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3)笔试日期:时间、地址另行电话通知。
(4)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
(1)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得分高低排序,按计划选聘人数1:4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遇末位分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访谈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现场公布。
5.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照笔试50%、面试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为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与政审
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按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有同分,按照笔试成绩取高分者。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录用
对经体检和政审通过的拟录用人员,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报批后,为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
七、其他说明
1.在招聘中因体检、政审、录用前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条件符合者中,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有同分,按照笔试成绩,取高分者。
2.应聘人员须对照本招聘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提交个人相关资料,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被录用的辅助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实行辅助人员统一薪酬管理制度。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被录用人员表现等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
八、招聘政策与监督
咨询电话:0512-66605856、66605964(工作日9:00-11:30 14:00-17:30)
监督电话:0512-66605550(园区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
0512-62883798(园区劳动监察大队)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5日
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网】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
【景区预约】:园林、古镇等景区预约入口
【医保】:医保余额查询、家庭共济申请等
【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提取、还款申请指南
【赏花】:苏州春季赏花推荐(梅花、樱花、桃花等)
【落户】:目前落户苏州(积分、人才引进、投靠)申请指南
【社区】:苏州各大社区联系方式
【积分】:2023年积分落户、入学、入医申请指南,测一测自己有多少积分
【学区】苏州各区域学区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