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苏州创业园是苏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苏州留学人员创业园、苏州创业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总称,于1993年批准设立,1994年正式运营,是全国首批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首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首批国家级国际企业孵化器。
中国苏州创业园自成立以来,聚焦高端人才集聚、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科技服务体系。先后获得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火炬计划先进集体等40多项荣誉。累计引进各类高科技人才22150余人,各级各类创新创业领军人才634人次;开发各类科技项目1950多项;引进培育科技企业3600余家,其中上市企业7家。打造了众创空间集聚区—苏州创客峰汇,集聚众创空间100家,其中国家级12家,省级79家,市级74家,区级81家。
目前苏州留学人员创业园有限公司因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留学人员创业园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具有应聘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符合具体岗位年龄要求,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6月1日;
(六)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接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失信被执行人;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曾因犯罪受过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六)患有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人员;
(七)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cszip_llh@163.com,请按“应聘XX岗位+姓名”为邮件标题。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17:00,经审核补充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20: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
主要包括:①《苏州留学人员创业园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③居民身份证或护照(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且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④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⑤学信网教育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⑥5年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⑦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任职文件及奖惩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件或PDF扫描件。
报名、材料提交和资格审查,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由苏州创业园结合岗位要求,组织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考试人选。
入围考试人员名单将以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到本人。报名截止后5日内未收到考试通知者,视作未入围考试人员。
(三)考试
考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现场反应、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以邮件、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面试合格线者不予录用。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面试同分者组织加试。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的最终成绩。
(四)体检与政审
根据最终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列的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选择同级别及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政审,因应聘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五)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人才网(http://www.szrc.cn)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与苏州留学人员创业园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待遇参照招聘单位薪酬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248226。
五、其他
未尽事宜,由苏州留学人员创业园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12-6825253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苏州留学人员创业园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2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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