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太仓市行政审批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窗口工作辅助 4名
1.1987年6月2日-1995年6月1日之间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类、城建规划类、计算机类、公共管理类、中文文秘类、法律类专业;
3.太仓市户籍;
4.具有较好的政治素养;
5.有一定工作经验,能认真负责、优质高效协助做好窗口服务工作。
四、公开招聘的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5日15:00
2.网上报名:报名入口
3.报名需上传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个人正面免冠照、其他(选传)。
4.报名后请应聘人员确保通讯畅通,每个环节具体事项将以短信形式提前告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5.应聘人员应如实并严格按照要求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考试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预审人数按不低于1:2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2.资格预审:对照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可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3.考核方式:综合考核,以面试为主。
4.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满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下一轮成绩,只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依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报名要求所需的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面试: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及待遇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如公示不合格,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新录用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3.新录用人员如在试用期内辞职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工资待遇:按照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六、其他
用人单位联系电话:0512-53890586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3123587(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本招聘简章由太仓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
太仓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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