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主要从事区域内省级事权的生态环境监测、调查评价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 热爱环境保护事业,好学上进,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较好的团队协作意识;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将在苏州人才网(www.szrc.cn)发布公告,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三、招聘岗位(见附件)

计算年龄的基准时间截止2023年5月30日。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四、招聘实施

1. 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日9:00—2023年6月9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请将报名表(见附件)、毕业证书等有关报名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szhjjc_bgs@126.com。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确保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备笔试通过后资格复审。凡未如实填报或有隐瞒、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资格。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不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的人员;

②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报名信息确认

①确认时间: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9日下午17:00。

②确认要求: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岗位符合性初审,初审有问题时,及时与应聘人员电话沟通确认,请应聘人员报名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初审通过后,招聘单位以邮件形式发放笔试通知单,初定6月中旬笔试,具体时间将根据该中心工作安排而定。

2. 笔试

考试科目:环境监测专业技术知识和综合素质,共100分。

笔试参考资料:专业知识主要参考资料: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知识、生态环境监测基础知识、《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202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综合素质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阅读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处理数量关系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等素质,不指定辅导用书。

3. 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阅卷结束后,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在笔试结束1个工作日后通过咨询电话查询分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方能参加面试。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

(3)现场面试。

①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现场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语言组织表达能力、个人综合素质等。

②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 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操作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 正式录用

拟录用人员须在苏州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拟录用岗位、成绩与排名等。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入职手续。拟录用人员与上海外服苏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至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工作。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录用。

五、薪资待遇

拟定薪资7万-10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及税费),享受国家法定假期,根据工作实绩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薪酬按照《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确定。

六、政策咨询

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负责政策咨询工作。咨询电话:0512-6833806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45、下午12:45-17:00。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该中心党风廉政监督工作小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82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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