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64人)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3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4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苏州人才市场网站(http://www.szrc.cn)查询。

2023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64人)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21日至2005年5月24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户籍不限。

6.具有相应学位。

7.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8.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1月24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11月2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附件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系统链接地址:http://szwjw.szrc.cn

1.报名、上传附件:2023年5月21日9:00—5月24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5月21日9:00—5月25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5月21日—5月2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5月21日9:00—5月26日18:00;

5.缴费确认:2023年5月27日9:00—5月29日12:00。

(二)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

1.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2023年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社会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有专业方向要求的,提交相关专业方向证明。

5.《岗位简介表》(附件1)“其他条件”中所要求“职称”等各类资格条件的相应证书。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用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胥江路89号415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相关附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主管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5月31日13:00—16: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视为放弃,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日期将提前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苏州人才市场网站(http://www.szrc.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请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获取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放弃。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总分100分。笔试考试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将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公布,请考生关注并登录报名系统,及时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苏州人才市场网站(http://www.szrc.cn)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公布。

六、面试

1.面试通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发放,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对同一岗位的面试形式,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规则。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各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4.岗位代码030至051录取人员同西苑医院苏州医院签订聘用合同,为西苑医院苏州医院储备人才。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274511。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0512-69291925;

招聘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512-65224092;

招聘单位相关联系电话(区号0512):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01.苏州市中医医院67872523

02.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87806026

03.苏州市广济医院65792044

04.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8262385

05.苏州市中心血站65230119

06.苏州市转化医学中心65224078

07.苏州市中医医院(西苑医院苏州医院)6787242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附件:

1.2023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

2.西苑医院苏州医院简介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

2023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64人)

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网】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
【景区预约】:园林、古镇等景区预约入口
【新冠疫苗】:苏州新冠疫苗到苗情况,接种点开放信息
【赏花】:苏州春季赏花推荐(梅花、樱花、桃花等)
【核酸】:苏州常态化/单检/24小时核酸点位查询
【落户】:目前落户苏州(积分、人才引进、投靠)申请指南
【社区】:苏州各大社区联系方式
【积分】:2023年积分落户、入学、入医申请指南,测一测自己有多少积分
【学区】苏州各区域学区查询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本地网整理本地网整理
上一篇 2023年 5月 16日 下午9:57
下一篇 2023年 5月 17日 上午10:56

相关推荐

  • 2023年苏州市姑苏区水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6人)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州市姑苏区水务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条件包括年龄、学历和身体条件等要求。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资格初审。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

    2023年 9月 14日
    1980
  • 2023苏州市方志馆劳务派遣人员招聘简章

    我们正在招聘工作人员,2男2女,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岗位要求拥护党的路线、具备良好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图书档案管理或历史学。工作地点在苏州市方志馆。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报名。报名流程包括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以及最终录用。被录用人员将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从3500元/月起。更多详情请联系招聘热线 0512—65225080。

    2023年 8月 29日
    450
  • 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中心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辅助人员。招聘要求包括年龄、学历、专业、户籍等,具体岗位职责涉及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业务和后勤管理事务。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17日。招聘过程包括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招聘结果将在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请关注相关网站获取更多信息。

    2023年 11月 15日
    770
  • 苏州市姑苏区教育部门学校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概览2024

    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2024年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考生可登录“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查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到35周岁范围内的应聘者,以及满足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如硕士研究生学历、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等,均可申请。适用于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包括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生,具体要求请参阅招聘公告。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也可申请招聘岗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024年 5月 1日
    330
  • 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学校教师招聘启事(05.29)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学校创办于2011年,是园区管委会直属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毗邻苏州地标金鸡湖,现有石港路和苏桐路两个校区,其中,石港路校区占地约8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7000多平方米;苏桐路校区占地25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近40000平方米。学校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与一流的师资队伍,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与鲜明的教育特色。现因事业发展,面向社会…

    2023年 5月 29日
    350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