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医疗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23年度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苏医保待医〔2022〕26号)明确2023年度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有关调整事项如下:
一、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类型调整为:老年居民、其他居民、学生儿童和大学生。
二、2023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老年居民每人每年1500元,其他居民每人每年1100元,学生儿童及大学生每人每年700元。
三、2023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老年居民每人每年490元,其他居民每人每年51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00元,大学生每人每年190元。
四、户籍迁入本市不满10年的老年居民、本市户籍失业人员以及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人员,按照本地同类型居民同等标准缴费,各级财政给予同等财政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