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13号)、《印发〈关于加强区级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吴委办〔2009〕35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吴中区残疾人就业管理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共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事员1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4日至1998年5月4日期间出生)。
5.苏州市区户籍。
6.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中文文秘类专业(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8.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生源(户籍)、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均须于2023 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 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通过电子邮件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星期四)至2023年5月9日(星期二)16: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填写《苏州市吴中区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报名审核登记表》(附件1),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wzcl65645247@163.com,标题统一为:“报名+姓名+手机号码”。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将及时进行审核。考生是否报名成功以招聘单位邮件回复为准。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上传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的户主页及本人页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人员还应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4.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4日(星期四)至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
5.注意事项
(1)岗位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考试
1、如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20:1,则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如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20:1,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资格复审和考察。因考生体检、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六、公示和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报考人员须对照本公告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考察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录用前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录用后应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9101。
八、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645247。
附:1.《苏州市吴中区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报名审核登记表》
苏州市吴中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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