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仓市城厢镇幼教中心下辖幼儿园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现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保健人员。具体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招聘条件
⒈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⒉热爱幼儿教育工作,身体健康,积极进取,乐于奉献,服从工作安排,有良好的沟通、合作能力,团队意识强。
⒊年龄:女性,原则上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
⒋学历与资质:
卫生保健人员:医护专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有护士资格证或医师资格证。熟悉儿童日常护理常识,能熟练使用电脑。
备注:
⒈有从事相关幼儿园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①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的;②近3年内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的;③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④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学校教职工的其他情形的。
02
报名方式、注意事项
⒈时间:2025年4月21日~5月5日。
⒉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者,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原件的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cxzyjzx@163.com。
⒊按照报考条件,由太仓市城厢镇幼教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将通知进行面试。
03
考试
⒈考试将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
⒉面试内容:
卫生保健人员:形象、谈吐及保健基本知识考核(含实操)。
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04
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与项目参照幼儿园保教人员录用标准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再依次替补。
05
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后,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公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宜担任招聘岗位职务的现象,取消其资格。因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06
录用及待遇
1.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待遇参照太仓市城厢镇幼教中心相应岗位及太仓市城厢镇批准待遇执行。
⒉面试成绩合格未录用的应聘者,纳入太仓市城厢镇幼教中心人员招聘储备库,如年内中心内仍有岗位缺额,在征求应聘者意见的基础上,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高分到低分予以优先录用。
⒊被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其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07
解释
本《简章》由太仓市城厢镇幼教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3877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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