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职业者应当直接向公积金中心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借记卡(仅限公积金中心资金归集银行),并办理个人账户密码设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档次标准确认、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等相关业务,同时还应对本人身份予以承诺,未在其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按月缴费:
自由职业者采用委托银行按月扣缴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月将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划款日前存入指定银行借记卡,银行按期自动划款,划转时间为每月10日,遇节假日顺延。当月10日未能划款成功的,20日再次划款。
自由职业者应当从申请当月或次月开始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因故出现漏缴的,可以到指定银行网点办理补缴手续。
缴费标准:
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根据公积金中心公布的档次标准自行确定。公积金中心每年定期公布下一结算年度缴存档次标准。
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月缴存额的5倍计算。
自由职业者可随时调整月缴存额。当月尚未缴存的,当月生效;当月已经缴存的,次月生效。
账户封存:
自由职业者不再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应及时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欠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公积金中心自动为其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