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调整九年一学位和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政策通知
实施时间:12月21开始
调整细则:
一、关于“九年一学位”政策调整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园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对家庭用于申请入学的合法固定住所信息进行学位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小学、初中分段计算。
二、关于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政策调整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园区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一次性集中认购期不少于3日,通过资格复核的申请人名单公示期为1日。
注意: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分别由园区教育局和规划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园区教育局:66680197、66681119、66681135
园区规建委:66685517
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网】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
【景区预约】:园林、古镇等景区预约入口
【医保】:医保余额查询、家庭共济申请等
【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提取、还款申请指南
【赏花】:苏州春季赏花推荐(梅花、樱花、桃花等)
【落户】:目前落户苏州(积分、人才引进、投靠)申请指南
【社区】:苏州各大社区联系方式
【积分】:2023年积分落户、入学、入医申请指南,测一测自己有多少积分
【学区】苏州各区域学区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