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新政亮点解析:先落户后就业、社保缴费年限缩短、申报流程简化

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新政亮点有哪些,包括先落户后就业对象范围扩大,学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条件放宽,社保缴费年限缩短、年龄放宽,长三角社保缴纳累计认可,申报审核流程简化等。

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新政亮点有哪些

亮点一:“先落户后就业”对象范围扩大

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新政亮点解析:先落户后就业、社保缴费年限缩短、申报流程简化

针对有来苏就业意愿但尚未在苏就业的群体,苏州在2020年版人才落户政策推出了“先落户后就业”。此次调整将“先落户后就业”对象范围进一步放宽至本科学历、中级职称和技师。

1.学历人才:具有本科学历人员即可“先落户后就业”。

2.专业技术人才:从高级职称放宽至中级职称以上(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以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按照对应的职称层级办理。)

3.技能人才:把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及以上且符合我市引进技能人才紧缺(工种)目录人员纳入“先落户后就业”对象范围。

亮点二:社保缴费年限缩短、年龄放宽

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新政亮点解析:先落户后就业、社保缴费年限缩短、申报流程简化

1.大专学历人才社保缴费年限、年龄放宽:

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将社保缴纳时间从6个月缩减为1个月;对连续缴纳社保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将年龄条件放宽到45周岁。

2.符合我市引进技能人才紧缺(工种)目录的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社保缴费年限、年龄放宽:

年龄条件从35周岁放宽至40周岁,连续缴纳社保时间从6个月缩减为3个月。

亮点三:长三角社保缴纳累计认可

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长三角区域社保缴纳累计认可:申请落户前十二个月内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苏州市除外)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期限,可以在申请人才落户时累计合并计算,相关缴费期限可以视同在苏州市连续缴费,但申请落户当月应当在苏州市就业并依法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亮点四:申报审核流程简化

通过压减申报材料、简化申报流程,进一步推进人才落户服务提质增效。具体为:

1.对在苏就业人员,取消档案调入的前置条件;

2.对在苏就业人员,可选择本人或所在单位进行申请;

3.取消拟落户对象公示等环节。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生活】,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获取最新苏州人才落户系统入口、办理指南、落户资格自测入口!

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生活】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
【景区预约】:园林、古镇等景区预约入口
【医保】:医保余额查询、家庭共济申请等
【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提取、还款申请指南
【赏花】:苏州春季赏花推荐(梅花、樱花、桃花等)
【落户】:目前落户苏州(积分、人才引进、投靠)申请指南
【社区】:苏州各大社区联系方式
【积分】:2023年积分落户、入学、入医申请指南,测一测自己有多少积分
【学区】苏州各区域学区查询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本地生活整理本地生活整理
上一篇 2023年 12月 7日 上午11:37
下一篇 2023年 12月 7日 下午9:27

相关推荐

  • 江苏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指南

    江苏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最高补贴2万元!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补贴。了解申请流程、补贴标准及所需材料,点击申请!

    2025年 3月 8日
    380
  • 2025年江苏省家电补贴申请指南

    2025江苏家电补贴,44类家电享补贴!了解国家及江苏补贴范围,立即申请资格,别错过!

    2025年 1月 13日
    410
  • 苏州护照换领指南

    护照换领的条件有哪些?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办理的流程又是怎么样的?要到哪里去办理?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出来了,希望对大家的办理有帮助。 办理条件 1、普通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

    2023年 2月 11日
    4.0K0
  • 港珠澳大桥旅游出行攻略 – 时间、车票价格、路线

    港珠澳大桥旅游出行攻略,包括时间、车票价格、路线等信息。购票攻略提前购票、安检等注意事项。

    2023年 12月 16日
    290
  • 苏州机动车注销登记不予办理情形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苏州机动车注销登记不…

    2023年 2月 27日
    290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