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张家港市人才安居租房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满足人才认定标准和工作要求,并符合住房条件的人才可享受月度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6个月。

一、申请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才,可申请人才安居租房贴:

(一)符合《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办法A~F类人才认定标准,且已通过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分类认定。

(二)在我市工作满6个月(综合劳动合同、创业证明、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等判定),申请时仍在申报单位工作,且仍在申请时限内(即自来我市工作之日起5年内)。

(三)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商品住房和购房记录(符合本市专项人才计划的人才不受本条件限制),且申请人未在本市享受过安家、购房、租房补贴类政策,未在租人才公寓。

二、补贴标准

(一)按照A类人才8000元/月,B类人才5000元/月,C类人才3000元/月,D类1500元/月,E类人才博士(正高级职称)1000元/月、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800元/月、紧缺专业本科(紧缺专业中级职称、技师)及E类其他人才600元/月,F类人才4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6个月。

(二)每月实际租房费用高于或等于上述标准的,按标准发放补贴;每月实际租房费用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租房费用发放补贴。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的,可叠加享受。

三、受理程序

(一)申请时间

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7日(星期一)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25日(星期五)

(二)申请方式

人才安居租房贴采用网上申请,申请网址: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

(三)办理流程

第一阶段:申请提交

(2022年11月17日-12月25日)

申请人进入江苏政务服务网站,进行用户注册/登陆,切换区域至苏州市张家港市,进入张家港旗舰店“高层次人才服务专栏”,点击“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请”,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相关材料,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申请人在职在岗或创办企业正常运营的证明材料。

(1)创新类人才提交以下材料:

①社保中心出具的申请人逐月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权益单(需打印申请人自引进日至申报日期间所有社保缴交记录),不在本市参保的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在申请单位逐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需打印申请人自引进日至申报日期间所有个税缴纳记录);

②全日制劳动合同书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③由用人单位出具的推荐意见书。

(2)创业类人才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人所创办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含工商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信息);

②由所在区镇科技人才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意见书。

2.申请人在我市租房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自行租赁具有合法产权且符合安全条件的我市出租房屋,须提交租房合同和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租房发票;

(2)申请人租住在用地与规划建设审批手续齐全且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我市用人单位集体宿舍,须提交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租房合同、用人单位收取租金的发票或收据;

(3)用人单位租赁具有合法产权且符合安全条件的我市出租房屋,转租给申请人的,须提供用人单位租房合同、租房发票,同时提供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租房合同、用人单位收取租金的发票或收据。

3.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居民户口簿、未成年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符合本市专项人才计划的人才无需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材料。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5.审核部门要求补充提交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尚未进行人才礼遇分类认定的人员须先进行分类认定,认定通过后方可申请人才安居租房贴。

第二阶段:资格初审

(2022年11月7日—12月23日)

各区镇科技人才主管部门对创业人才企业正常运营情况进行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对申请人在职在岗情况、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

第三阶段:资格复审

(2022年12月24日—2023年1月31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资规局”)对申请人及家庭的自有商品住房和购房记录情况进行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对申请人在职在岗情况、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由人社局核准拟补贴金额,提交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会审。

第四阶段:媒体公示及发文认定

(2023年2月初—3月底)

经会审符合条件的,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市人社局提出,人社局在自接到异议起10个工作日内就提出的问题递交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异议成立的,退回申请材料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经核实异议不成立或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人社局发布补贴资格认定文件。

以上为计划安排时间,具体实施节点请及时关注申报网站首页信息。

四、有关要求

申报人及其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纳入苏州大市征信系统,除追回相应补贴和住房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本人及所在单位申请各类人才政策的资格。

五、联系方式

1.张家港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张家港市一干河东路18号,职工文体中心东广场一楼大厅

电话:58171330

2.各区镇科技人才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保税区(金港镇)58329802

经开区(杨舍镇)58111573

冶金园(锦丰镇)58959092

高新区(塘桥镇)58963932

乐余镇 58666338

凤凰镇 58428208

南丰镇 58618353

大新镇 58760353

农业园 58639105

六、附件

1.“高层次人才服务专栏”操作手册

2.“人才安居租房贴申请”操作指南

3.“人才礼遇分类认定资格延续”操作手册

4.“人才礼遇分类认定信息变更”操作手册

5.创业人才企业正常运营情况审核参考材料清单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生活,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租房】即可获取租房补贴和申请方式。

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生活】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
【景区预约】:园林、古镇等景区预约入口
【医保】:医保余额查询、家庭共济申请等
【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提取、还款申请指南
【赏花】:苏州春季赏花推荐(梅花、樱花、桃花等)
【落户】:目前落户苏州(积分、人才引进、投靠)申请指南
【社区】:苏州各大社区联系方式
【积分】:2023年积分落户、入学、入医申请指南,测一测自己有多少积分
【学区】苏州各区域学区查询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本地生活整理本地生活整理
上一篇 2023年 7月 11日 下午6:48
下一篇 2023年 7月 11日 下午6:48

相关推荐

  • 苏州新生儿入户流程及办理步骤

    办理新生儿入户流程时,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父母的户口簿和结婚证,以及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对于江苏省外出生的婴儿,还需持出生地妇幼保健机构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确认后申报户籍登记。对于未婚或超生婴儿,还需提供亲子鉴定证书。办理流程简便,当天可完成。

    2024年 3月 15日
    860
  • 苏州市预防接种疫苗评价表的作用是?

    作用一: 学校需要检查验证。孩子入托、入学或者转学时,家长必须向学校提供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作用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要求,儿童在入托、入学时要查验预防接种证,对未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免疫的入托入学儿童尽早补种,以防止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学校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开学的时候除了带预防…

    2023年 5月 30日
    790
  • 昆山市紧缺产业人才计划申报范围(2022年度)

     2022年度昆山市紧缺产业人才计划申报范围(积分类和高级职称类相同) 昆山市紧缺产业人才计划申报范围包括在昆山市登记注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 1. 昆山市级及以上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创办的企业; 2.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 符合昆山市“十四五”规划明确的先进制造业领域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规模以上企业; 4. 各区镇重点推荐的承担昆山市级及以上重点产…

    2023年 5月 4日
    3140
  • 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星洲小学入学政策公示

    一、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星洲小学施教区范围 自由水岸花园、湖畔天城花园、津梁街133号(第五元素)、中海海悦花园六区、中海海悦花园七区、领汇商务广场(住宅)、苏州大道东266号金融港商务中心(云顶汇住宅)、津梁街208号华琚花园。 二、免费教育的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 1.免费对象包括:所有公办学校和经教育部门批准的…

    2023年 5月 21日
    2990
  • 【苏州往年入学政策参考】德昂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公告

      01招生对象 2021年秋季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为3周岁(出生日期为2017年9月1日后—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02施教服务区范围 2021年秋季招生范围 运河以东,大窑港河以南,江陵街道部分区域:山湖社区、雅辉社区、庞山湖社区、丽景国际、伟业银座、云梨小区、锦都苑、捷达名轩、卓锦兰香、星湖湾花园、庞中公寓、同兴小区等。 详细流程请查看“…

    2023年 3月 28日
    1280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