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苏州市消防法制建设,提升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公共消防安全,苏州市消防救援局法制审核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
法制审核中心法制员2名(苏州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特殊岗位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行政复议与诉讼的辅助工作;承担行政处罚、强制措施等案件的法制审核;协助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参与制修订地方性消防技术标准;解答、回复群众消防法律咨询;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作地点:苏州市消防救援局(工业园区中新大道西198号,湖西中心区域,地铁6、7号线换乘点惹云桥站,近地铁1号线,通勤便利)。
02待遇福利
1.平均月薪8500-10000元(不含五险一金);
2.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3.享受工会以及具有消防救援部门属性的相关福利,依法享受年休假;
4.每年年底根据年度考评情况发放年度绩效考评奖,表现优秀者给予立功授奖并发放相应奖金,单位每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5.每年免费组织1次职业健康体检;
6.提供统一的工作服装,全年供应自助三餐;
7.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体系,参加各类表彰评选;
8.凭工作证件可在江苏省内免费参观游览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
9.工作满1年需要落户苏州的,可按照《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加100分。
03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有高度的服从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无犯罪记录,未受过严重违纪处分,符合征兵政治考核标准。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22周岁至28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法学类专业优先;
2.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3.能够适应火灾事故现场勘验、执法一线调查、夜间实地巡查以及处置突发涉法事件等工作需要;
4.具备较强的学习研究、文字表达、逻辑分析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及法律检索工具;
5.遵守消防救援部门各项纪律规定和规章制度。
(三)不予招录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个人不良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4.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5.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或者有严重政治性问题的;
6.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有手术史;
7.有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瘢痕;
8.有疥疮、与麻风病人同吃同住等密切接触史、牛皮癣、头部黄疸、吸毒、性病以及其他传染病等;
9.有经常胸痛、心慌、腹泻、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肝炎(携带者)等;
10.有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等;
11.有遗尿症、梦游症等症状;
12.有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
13.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等疾病,影响正常工作的;
14. 有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等;
15. 已评定残疾等级、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等;
16. 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04招考程序
1.本次公开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考过程不收取费用;
2.报名考生关注“苏州消防”公众号后,在公众号后台私信发送“法制员报名”,扫描二维码,即可下载《苏州消防法核中心人员招录报名表》,填写后连同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附学信网查询结果)、职业资格证等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zxffhzx@163.com,邮件标题为“法制员应聘+姓名”。(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6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扫描件);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4.招录流程分为资格审查、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体检执行《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查看邮箱通知;
5.拟录用人员经招录单位全面考核、进行岗前培训,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内未能通过考核的,不予转正;
6.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5月27日,咨询电话:0512-62765226,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
7.本公告由苏州市消防救援局负责解释。
05特别提醒
此次招聘由苏州市消防救援局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邮箱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主动放弃。
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生活】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
【景区预约】:园林、古镇等景区预约入口
【医保】:医保余额查询、家庭共济申请等
【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提取、还款申请指南
【赏花】:苏州春季赏花推荐(梅花、樱花、桃花等)
【落户】:目前落户苏州(积分、人才引进、投靠)申请指南
【社区】:苏州各大社区联系方式
【积分】:2023年积分落户、入学、入医申请指南,测一测自己有多少积分
【学区】苏州各区域学区查询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