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苏州校区管理人员岗位,采用与中国人民大学在苏办学独立事业法人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方式聘用,工作地点主要位于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江苏省苏州市独墅湖科教创新区)。
本次招聘择优录用,录用人员不超过3人。
二、岗位职责
承担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各部门或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具体从事综合事务、战略研究与发展规划、学术运营与智库建设、建筑工程管理、学生管理等工作。
三、应聘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热爱教育事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本科,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4.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公文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学习适应能力;
5.非中国人民大学及苏州校区教职工配偶、子女及其他直系血亲、直系姻亲;
6.有担任学生干部、参与社团活动或具备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英语或法语水平较高者优先。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仍在禁考期)的;
(3)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4)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轮简历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请有意申请者尽早提交应聘申请。
1.个人申请
有意应聘者请下载钉钉APP并注册,登录后扫描下方图片上的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岗位应聘登记表单。

在钉钉上录入档案信息时,每个用户仅可填写一次,请谨慎填写。后续如有变更个人档案信息的情况,请联系苏州校区人才人事部进行变更。
2.初审
苏州校区组建工作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3.笔试
通过初审人员参加笔试,苏州校区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
苏州校区组建面试考核小组,组织开展面试工作,确定初选人员和递补人员。
5.综合考察和体检
校区党委组织对初选人员开展综合考察,通过综合考察的,由人才人事部组织体检(含心理健康检查)工作。如有初选人员综合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可以按照递补顺序,从递补人员中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并进行综合考察和体检。
6.校区审议决定
校区组织召开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审议决定拟聘人员名单。
7.公示
校区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8.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校区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联系人:王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0512-62605239)
苏州校区人才人事部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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