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语文代课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01
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初中语文
岗位类别:代课教师
招聘人数:1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语文类
02
招聘对象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 具有与报考岗位限定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
(六)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 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
(二)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 曾因违反师德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四) 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五) 有不良行为记录或按相关规定需禁止的人员;
(六)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人员。
03
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以公开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业绩材料扫描电子件按顺序发送至邮箱:469470639@qq.com,邮件名标注为“姓名+应聘岗位”。
04
笔试、面试时间
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05
笔试、面试要求
笔试以书面考试形式行进,笔试内容涵盖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测试,总分 100 分,其中
20%为教育学、心理学内容,80%为本学科学科知识。按照所需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和沟通能力,以试讲的方式讲一节微型课,备课
30分钟,微课8分钟,具体时间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及格分数线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最终录用结果将在城南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
06
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时间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主动放弃、违反纪律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
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07
纪律和监督
我校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面试全程录像,严格秉公招考,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08
录用与薪酬待遇
经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等合格后,通知被录用人员。录用人员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用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具体待遇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有关约定执行。
03
咨询电话
19941894315(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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