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市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通知,公布2025年度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优秀教学团队推荐名额、条件及申报流程。 了解具体要求,避免重复申报。

人字〔2025〕6号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苏教师函〔2025〕4号)精神,现将我校有关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不超过4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不超过2名;优秀教学团队不超过1个。

各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优秀青年骨干教师0-2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0-1人,优秀教学团队0-1个。

二、培养周期及经费资助

1.培养周期为三年。

2.资助经费根据相关文件执行。

三、选拔条件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须严格按照《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详见苏州城市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附件5)执行,有关具体事项补充如下:

1.高度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遴选推荐。

2.进一步强化各类人才计划之间的统筹协调,避免重复申报、重复支持。

3.考虑学科分布,合理推荐培养对象。

(一)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三年内独立并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近三年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所在学科领域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具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五年内系统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企业技术攻关项目,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或为本学科专业带头人,对专业建设贡献突出。

4.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发展潜力。

(三)优秀教学团队

1.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紧密的合作关系,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近五年内有较为突出的合作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除团队带头人外,团队成员3人至7人。校级领导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2.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融入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教学方法和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教学、研究性教学和信息化教学,促进学科专业发展。

3.以学科、专业系(部)、教研室、教学实验室、实训基地或工程中心为建设单位,以专业或课程为建设平台。

4.团队带头人在本学科专业或本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长期致力于学科专业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获得过国家或省教学成果奖(排名前2),或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排名前2),或为品牌专业带头人。

四、限报要求

1.每位申报人员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2.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团队的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

3.已入选过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工程项目以及省有关部门人才工程项目的团队带头人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4.已入选过国家级、部级人才工程项目、“江苏特聘教授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双创个人、第六期、第七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A类个人等同层次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和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推荐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可申报优秀教学团队。入选过“六大人才高峰计划”B、C类个人等同层次人才项目人员,不推荐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可申报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或优秀教学团队。

5.人事关系不在我校的教师,不得通过我校申报。

五、推荐选拔程序

在个人申报、申报单位初审并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对象。经全校公示后,上报推荐对象申报材料。

六、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推荐工作,按相应类别分别下载、填写表格,并制作佐证材料。具体如下:

1.《推荐表》(见附件1、2、3,纸质版一式两份,并与佐证材料合订成一本,同时提供电子版。佐证材料制作要求详见附件8)

2.《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

3.《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综合考评表》(附件6,纸质版)。

4.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7,纸质版)。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2月19日前按相关要求统一将申报人员的纸质版材料送至综合楼229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zfzypxk@szc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唐旋老师,联系电话:0512-68350262。

附件1: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2: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3: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doc

附件4:2025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附件5: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pdf

附件6: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综合考评表.docx

附件7:学术诚信承诺书.docx

苏州城市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附件8:佐证材料制作要求.docx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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