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接受校方管理;身体健康,能适应聘用岗位工作要求。
2.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9年6月30日后出生),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原则上应专业对口,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已退休教师可适当放宽)。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至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将相关材料上传至苏州市振吴实验学校招聘代课教师信息收集表(见简章最后)。
3.电话咨询:袁老师 18994462014
4.咨询时间:9:00-15:00
(二)报名程序
资格审核:应聘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提供相关材料:
①身份证及户籍证明;
②学历、学位证书;
③教师资格证书;
④普通话等级证书;
⑤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劳动合同。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面试当天请带好相关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上交学校)。
3.应聘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笔试与面试
1.笔试面试报到时间及地点:电话通知。
2.教师岗位:本次采用笔试(备课30分钟)40分+面试(模拟上课8分钟)60分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打分,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五、体检与政审
体检须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核环节。
六、公示与递补
在录用公示前,如遇到应聘者体检、政审考核、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的情况,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录用及待遇
经考核录用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按实际工作量计算工资。(工作时间为8:00-15:00)
八、纪检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512-65112995
九、其它
1.应聘人员需服从学校统筹安排。
2.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苏州市振吴实验学校。
附件:
苏州市振吴实验学校招聘代课教师信息收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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