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房商业贷款首套房认定调整须知
1.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只核查购房家庭所购房屋所在区、县(市)的住房情况,在所购住房所在区、县(市)无住房的,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例如,某家庭在吴中区有一套住房但在工业园区无住房,在工业园区新购住房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2.购房人在所购住房的区、县(市)仅有一套住房的,且已在市、区(县)房产网上交易服务平台挂牌出售的,新购同区、县(市)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例如,某家庭在姑苏区仅有一套住房,将该住房在苏州市区房产交易网上服务平台(http://szfang.szfcweb.cn/secondHouse)办理挂牌出售手续后,在姑苏区新购住房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3.家庭住房情况以申请人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为准,住房出售挂牌情况以市、区(县)房产网上交易服务平台提供的挂牌信息为准。
4.对我市二孩及以上家庭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在住房套数认定时核减1套住房。
例如,某家庭有两个小孩,在已有一套住房且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购买第二套住房办理贷款时,可按照首套住房认定。
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网】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
【景区预约】:园林、古镇等景区预约入口
【医保】:医保余额查询、家庭共济申请等
【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提取、还款申请指南
【赏花】:苏州春季赏花推荐(梅花、樱花、桃花等)
【落户】:目前落户苏州(积分、人才引进、投靠)申请指南
【社区】:苏州各大社区联系方式
【积分】:2023年积分落户、入学、入医申请指南,测一测自己有多少积分
【学区】苏州各区域学区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