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桥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村(社区)群众,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职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户籍 | 其他 |
01 | 村(社区)工作人员 | 8 | 男 | 本科及以上 |
专业
不限 | 本人或配偶或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为浮桥户籍(含原浮桥户籍) | 退役军人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 |
02 | 村(社区)工作人员 | 4 | 女 | ||||
03 | 村(社区)工作人员 | 4 | 男 | 专业
不限 | 本人太仓
户籍 | ||
04 | 村(社区)工作人员 | 2 | 女 | ||||
05 | 村(社区)工作人员 | 7 | 不限 | 财务
财会类 | 本人太仓
户籍 |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正,遵纪守法,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奉献精神,热爱村(社区)工作;
2.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可放宽40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正式报到前提供相应学历证书;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已在港区、浮桥工作的编外人员未经单位同意不接受报名;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因违纪违规等个人原因被其他用人单位解聘、辞退或开除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回避的;在各级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14日(工作日9:00—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港区(浮桥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A幢3楼培训室(浮桥镇中兴街8号)。
3.所需材料:《浮桥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户口簿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个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
4.咨询电话:33029133(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5.资格审查: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名资格。
6.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01、02岗位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03、04、05岗位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对退役军人以加3分的方式计算笔试部分最终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精神面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阶段。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构成,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体检。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按相应标准进行(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宜担任招聘岗位的现象,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名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9.录用、公示。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方可录用。如公示不合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公示合格者,统筹安排到具体村(社区)工作。被录用人员,须及时办理报到等相关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无故逾期未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环节且成绩合格的未录用考生,将纳入浮桥镇编外人员招聘储备名单,如一年内浮桥镇有其他相近岗位缺额,经镇党委研究并同时征求考生意见基础上,由浮桥镇组织开展相关测评,在储备名单中的考生通过测评后可择优录用。
四、待遇
符合条件的录用者与所聘村(社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考核期一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办理续聘手续。考核期待遇参照浮桥镇合同制人员待遇,考核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五、组织纪律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镇纪委和社会监督(浮桥镇纪委监督电话:5370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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