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问: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是多少?
答: 针对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如果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50万元; 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20万元。
问:购买绿色建筑可以获得哪些优惠?
答: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二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 该项支持政策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2年,仅可享受一次。
问:如果同时符合多种可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情形,该如何计算?
答: 借款申请人同时符合我市多种可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上浮额度不重复累加计算。
问:这项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 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规定施行。 执行期间,上级若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以上为常见问题解答,详情全文阅览:
2024苏州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如下:
一、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5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20万元。
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二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该项支持政策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2年,仅可享受一次。借款申请人同时符合我市多种可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上浮额度不重复累加计算。
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规定施行。执行期间,上级若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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