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非户籍人员落户常见问题解答
问:苏州非户籍人员在市内购买或拥有合法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可以申请办理落户吗?
答:可以。根据政策,在苏州拥有合法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的非苏州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落户。
问:苏州不同地区对非户籍人员落户的要求有哪些区别?
答:苏州各区对非户籍人员落户的要求有所区别,例如昆山市、太仓市、常熟市和张家港市都分别制定了不同的落户条件和所需材料。
问:昆山市非户籍人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落户?
答:在昆山市行政区域内稳定就业生活的非苏州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户口迁入其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在地。
问:常熟市非户籍人员落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的非苏州市户籍常住人口,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户口迁入其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在地。
问:张家港市非户籍人员落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张家港市非户籍人员落户需要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本人或配偶单独所有、与直系亲属共有、租赁房屋)、身份证、户口簿、有效《江苏省居住证》、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地为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目前在缴,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必缴险种)、婚姻状况、家庭成员关系材料、房屋产权人持本人身份证现场签署同意落户的书面意见、随迁人员为未成年人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以租赁房屋申请落户的,还需提供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在本市的无房产证明材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以上为常见问题解答,详情全文阅览:
在本市购买或拥有合法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的非苏州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落户。
全市范围内不再审核购房资格。实施换购住房个税退税优惠(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50%契税补贴(最高不超过房屋契税计税依据的1%),对“卖旧买新”的实施分层次购房契税补贴。
拓展:
昆山市购房落户要求
落户条件:
在昆山市行政区域内稳定就业生活的非苏州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户口迁入其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在地
所需材料:
1、成套住宅不动产权证明(含本人或配偶单独所有、与直系亲属共有、租赁房屋);
2、身份证、户口簿;
3、有效《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累计居住3年及以上);
4、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地为苏州市,在缴且连续缴纳3年及以上);
5、婚姻状况、家庭成员关系材料;
6、房屋产权人持本人身份证现场签署同意落户的书面意见;
7、随迁人员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租赁住房落户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在本市的无房产证明、市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承租人落户后,该房屋三年内不再受理同情形落户。
苏州太仓购房落户要求
落户条件:
本市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的非苏州市户籍常住人口,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户口迁入其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在地。
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家庭成员关系材料;
3、随迁人员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4、以所有权住宅申请落户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有效《江苏省居住证》;
5、以租赁房屋申请落户的,需提供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在本市的无房产证明材料、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有效《江苏省居住证》《太仓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住宅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落户的书面意见、家庭成员关系材料。
注:申请时参保地为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且目前在缴
常熟以房落户
落户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的非苏州市户籍常住人口,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户口迁入其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在地
所需材料:
以所有权住宅申请落户的:
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家庭成员关系材料。
以租赁住房申请落户的:
需提供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在本市的无房产证明材料、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有效《江苏省居住证》、《常熟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住宅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落户的书面意见、家庭成员关系材料。
注:取消了对购房时间、面积和社保时间的限制要求,社保参保要求扩大到苏州大市范围。只要在常熟有合法稳定住所,工作生活在常熟的就可申请。
张家港以房落户
落户条件:
在张家港稳定就业生活的非苏州户籍常住人口,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户口迁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在地
所需材料:
1、成套住宅不动产权证书(含本人或配偶单独所有、与直系亲属共有、租赁房屋);
2、身份证、户口簿;
3、有效《江苏省居住证》;
4、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地为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目前在缴,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必缴险种);
5、婚姻状况、家庭成员关系材料;
6、房屋产权人持本人身份证现场签署同意落户的书面意见;
7、随迁人员为未成年人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8、以租赁房屋申请落户的,还需提供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在本市的无房产证明材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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