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及答案:
问:优化尖峰时段设置后,夏季尖峰时段是什么时候?
答: 每年7至8月,夏季尖峰电价执行时间为每天14:00-15:00和19:30-21:30。
问:冬季尖峰时段调整后,每天执行时间多长?
答: 每年12月至次年1月,冬季尖峰电价执行时间为每天18:00-20:00,共计两个小时。
问: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什么时候执行?
答: 每年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期间,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每天11:00-15:00执行深谷电价。
问:尖峰电价收取的资金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答: 尖峰电价收取的资金用于保障用户侧需求响应补贴、弥补重大节日深谷电价产生的电费减收、对独立储能项目充放电价差给予补偿、实施顶峰发电补贴、弥补采购省外电力现货“超支”购电成本和燃机应急保供顶峰发电天然气成本等方面。
以上为常见问题解答,详情全文阅览:
一、优化尖峰时段设置缩短尖峰时长
优化315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电夏、冬两季尖峰电价政策取消冬季早尖峰时段(将每天4个小时下调为2个小时),调整夏季晚尖峰时长(将每天2个小时调整为3个小时),即:每年7至8月,14:00-15:00和19:30-21:30,执行夏季尖峰电价,同时将17:00-18:00从峰期调整为平期;12月至次年1月,18:00-20:00执行冬季尖峰电价,加大力度精准引导工业电力用户主动避峰确保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需平稳。夏、冬两季尖峰电价保持不变,统一以峰段电价为基础,上浮20%。
二、降低重大节日深谷电价
降低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电重大节日深谷电价,即:每年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期间(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11:00-15:00,由平段电价下调为谷段电价,并以谷段电价为基础,下浮20%,鼓励引导有调节能力的连续生产工业电力用户,进一步增加重大节日期间的用电负荷,疏解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背景下,新能源发电装机迅猛增长后,部分时段新能源发电消纳压力,提升电力系统整体效能。
三、强化资金使用管理
统筹好尖峰电价收取资金使用,支持全省能源电力保供工作,用于保障用户侧需求响应补贴、弥补实施重大节日深谷电价产生的电费减收、对符合条件的独立储能项目充放电价差给予补偿并实施顶峰发电补贴、弥补采购省外电力现货“超支”购电成本和政府组织采购的燃机应急保供顶峰发电天然气成本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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