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4年毕业生可提供教师资格国考参考证明。
(三)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21日至2006年4月23日期间出生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及户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吴江户籍或生源的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毕业生;
2.具有吴江户籍或生源的本科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学位;
3.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报考者户籍不限。
(五)2023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24年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留学回国人员按社会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六)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吴江区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苏州市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七)岗位简介表(附件)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公告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24年4月23日前符合。
(八)吴江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吴江区户籍的考生。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0月2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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