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简章
苏州市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康养集团”)为苏州市属一级国有企业,于2021年6月28日成立,2021年9月11日正式揭牌,由苏州市国资委控股,苏州高新区、张家港市、吴江区参股。
苏州康养集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聚焦苏州示范江苏”的发展定位,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聚焦养老产业、健康产业和托教产业,运用市场化机制加快做强做优做大,整合国内外头部康养企业优质资源,搭建康养产业链体系,构建康养机构、康养置业、康养医疗、康养居家、康养托教、康养产品、康养智造等7个业务平台,打造内外可循环的康养生态圈,打响“江南文化
苏式康养”苏城第一服务品牌,打造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苏州样板”,探索出银发经济国资实践的苏州路径,推动示范成果在全省复制推广,供全国学习借鉴。
根据集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招聘人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需求为25个岗位,共45人。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各个招聘岗位的条件详见:《苏州市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任职资格条件。
4.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60周岁及以下是指1963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有明确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5.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正式报到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合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00—2024年04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意向报名人员请登陆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入口
报名咨询电话:曹女士18662528527、杨女士15606137623
(二)所需上传材料
1.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需再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在校期间成绩单、国家四级或以上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所有已取得的岗位相关资格证和执业证书、所获奖励的证书、第一作者发表的论著(须含封面、目录和全文)、作为主要负责人申请的课题证明材料和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
4.非应届毕业生需再提供: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四级或以上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所有已取得的岗位相关资格证和执业证书、所获奖励的证书、第一作者发表的论著(须含封面、目录和全文)、作为主要负责人申请的课题证明材料和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为确保报名系统中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请个人相关情况填写完整、准确,并上传相应附件。
(三)资格初审
1.报名初审过程中材料不全者,请在接到邮件通知或报名网站内消息通知的规定时间内补全材料,否则视作放弃。
2.如报名初审通过,将会通过报名邮箱或报名网站内消息推送报名成功信息,请及时登录查看。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包括证件照、基本信息、各阶段学历教育信息、履历信息、就业推荐表等附件信息),在招聘全过程中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者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成绩,依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根据学校情况、在校期间任职情况、获奖及荣誉情况、学历专业情况、学术成果、社会实践及工作经历等要素进行评价,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名择优来确定进入实践能力考核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实践能力考核前对进入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实践能力考核资格。
六、实践能力考核
1.实践能力考核成绩70分为合格分,任一项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2.实践能力考核结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于报名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实践能力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过邮件或报名网站内消息通知,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请报名人员自行关注报考时所填报的邮箱信息和报名网站内消息。因应聘者错过邮箱信息或报名网站内消息导致未能参加实践能力考核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4.部分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笔试。
七、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实践能力考核结果,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有同分,按照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成绩,取高分者。
2.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项目根据招聘公司要求执行。
3.对通过考核且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八、录用与聘用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
2.实践能力考核后、办理人员录用或毕业生接收或报到等就业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3.最终拟录用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录用人员需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凭身份证、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到招聘单位报到,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九、其他
1.本次招聘的报名、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实践能力考核等各环节有关信息、通知,均由报考人员自行及时至报名网站相关页面查询、操作、确认。
2.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苏州市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咨询电话:曹女士18662528527、杨女士15606137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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