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高层次人才39人简章,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流示范园区

2023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旨在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转型升级,打造一流示范园区,吸引优秀人才,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报名条件包括身体条件、教育背景、年龄限制和户籍要求等,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

  2023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推动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全国一流现代化示范园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到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2023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高层次人才39人简章,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流示范园区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学历,“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人员,本科、研究生阶段均须为高校全日制毕业。
  5.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的,年龄须在28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
  6.户籍要求:
  (1)以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的,限昆山户籍,户籍证明以户口本为准,户口必须在2023年12月11日前迁入。
  (2)以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报考的,本科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且所读专业属于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附件3,含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户籍不限。
  (3)以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强高校(QS、THE、U.S.News、ARWU、CWUR)(附件4)本科学历报考的,户籍不限。
  (4)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户籍不限。(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考生务必自我审核、谨慎报名,确保本科、研究生阶段为高校全日制毕业)。
  (5)在昆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毕业后户籍仍保留在昆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外市生源考生不能视作具有昆山户籍。
  7.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累积计算,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以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在高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8.归国留学人员另需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2023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的学生;
  (3)2023年12月1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的人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7)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建议采用电脑登录报名系统报名)。
  2.报名系统网址:
  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网址:exam.kshr.cn)。
  3.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1日09:00-2023年12月13日15:00
  报名时需上传本人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12月11日09:00-2023年12月14日15:00
  (工作日16:30至次日09:00、休息日除外)
  5.缴费时间及方式:
  2023年12月11日09:00-2023年12月14日16:00
  缴费采取微信扫码支付方式,报名费100元/人。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网上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6.笔试开考比例及补报规则: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12月15日09:00-16:00,联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进行岗位改报或退费(联系电话:0512-55137246),逾期作放弃处理。
  7.报名操作流程注意事项(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1)应聘人员登录系统,通过“招聘信息及报名入口”选择本场考试,在简章最下方点击报名按钮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初审结果,因未及时修改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而导致报名无效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等待审核过程中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及岗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再次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视为无效报名。
  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在缴费截止时间之前联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512-55137246)。
  (4)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早报名(因“踩点”报名,导致无充足修改时间而报名无效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提高报名成功率,尽量一次性通过资格初审。
  (5)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6)应聘人员务必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上传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其他问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系统填报部分信息提醒如下:
  ① 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况:应聘人员务必结合自身情况,仔细核对是否存在本简章及岗位表中所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况,自行审核、如实选择系统选项。
  ② 户籍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必须以户口本户主首页上地址、派出所公章名称为准。
  ③ 学历:即应聘人员的报考学历,必须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如实选择对应选项。
  ④ 所学专业:即应聘人员的报考学历,报考专业必须以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填写完整,不得使用简称、别称。
  ⑤ 人员性质:
  “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社会人士”即2023年以前毕业,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⑥ 证件照片上传:上传本人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底色为蓝、白、红均可),照片务必真实、清晰,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不得上传艺术照、生活照或压缩、放大、变形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
  (7)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8)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人员,先在网上完成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并参加考试后,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至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9)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笔试
  1.笔试日期、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根据考务工作实际情况提前公布,请及时关注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事业/国企专区公告(建议:请报名成功人员于报名结束后,每天上、下午各查看一次网站公告,以免影响考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由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逾期作放弃处理。
  3.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笔试分数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
  4.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均通过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查询通道开启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公告。
  初审结果查询、报名修改/改报、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打印、成绩查询等均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通过“已报名考试”进行操作。
  具体流程: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已报名考试→进行中考试→根据考试名称进行操作。
  六、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后,予以参加面试,若因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选须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请所有考生务必及时查看网上公告,提前准备好复审材料。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打印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3)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盖章),有效期为14日。
  (4)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及委托书。
  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部分资料需上交原件)。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且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公示。
  七、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由进入面试的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在资格复审后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公告,逾期作放弃处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通过网上公示,详见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进入体检人员及时关注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聘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十、录用
  1.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将通过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人事转移或毕业生报到手续,实行人事代理。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均由其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30日内未能报到的视为放弃。
  2.人员一经录用,按照开发区机关聘用制工作人员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一、纪律和监督
  1.考生一经报名即认同本简章所有内容,严格遵守纪律和服从考务安排,主动关注和掌握各环节时间程序,对于简章发布方通过网站公布、电话、短信等任一涉及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通知及履行程序要求,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或履行相关程序要求的,即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开发区纪工委电话0512-57367650(工作日09:00-17:00)。
  十二、重要提醒(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1.应试人员请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通知单)纸质档参加考试。若本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办理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均无法代替身份证。
  2.此次招聘的报名初审结果查询、报名修改/改报、报名缴费、准考证/通知单/体检单下载打印、成绩查询等均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通过“已报名考试”进行操作。
  具体流程: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已报名考试→进行中考试→根据考试名称进行操作。
  十三、本《简章》由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5137246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0512-57380919,50197687(工作日09:00-17:00)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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