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
类别 | 招聘岗位 | 专业要求 | 招聘
人数 | 性别要求 | 户籍
要求 |
社工 | 职业社工岗位1 | 中文文秘类;社会政治类;公共管理类;教育类 | 2 | 性别不限 | 苏州市区户籍 |
职业社工岗位2 | 城建规划类;土地管理类;建筑工程类;计算机类;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网络管理)类;电子信息类 | 2 | 适合男性 | ||
职业社工岗位3 | 专业不限 | 25 | 男13
女12 | ||
专职网格员 | 职业社工岗位4 | 专业不限 | 2 | 适合男性 |
所聘人员均为合同制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二、招聘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2. 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
3.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交流沟通的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岗位1、2、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苏州市区范围户籍(指虎丘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吴江区及工业园区户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是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归国留学人员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证明),应届生须在入职前提供学历证书。
5.岗位4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内(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苏州市区范围户籍(指虎丘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吴江区及工业园区户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是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归国留学人员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证明),应届生须在入职前提供学历证书;园区退役军人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内,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大专。
6.中共党员(以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为准,近三个月时间内开具有效)、退伍军人、持有社工证的可加分,即中共预备党员在总分上+1分,中共正式党员在总分上+1.5分;退伍军人在总分上+1分;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的在总分上+1分、“社会工作师证”的在总分上+1.5分,加分可累加(社工师证仅加1次分),总加分不超过4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因违纪违规等个人原因被其他用人单位解聘、辞退或开除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回避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和资格初审
(1)招聘报名时间: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12日。
(2)报名方式:根据报名岗位分别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扫描相关资格证明证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chenggongrl@successhr.com,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将及时告知应聘人员。
(3)报名电子材料:
①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填写签字后提交);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一页);
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④学历证明;
⑤学历信息证明(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证件材料在面试前需现场校验原件。
2. 考试
(1)笔试: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笔试不指定教材,由专业机构出题,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将在笔试前一天发送至应聘人员报名邮箱。
(2)心理测试:现场完成线上专业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将作为录用重要参考。
(3)面试:面试前完成报名材料原件现场校验。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时不得透露个人信息,违反者直接取消考试资格。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人岗相适度、专业契合度及从业稳定性等方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及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评分,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得出总分后,有加分的按照相应标准加分后计算综合得分。
3. 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考察人员①中共党员;②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者;③面试成绩高者。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应聘人员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 体检
考察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单位:园区体检中心,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应聘人员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 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报社会事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6. 录用
被录用人员须在录取后一个月内完成报到。自动放弃录用或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原件而产生的空缺,按应聘人员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照园区社工规定标准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待遇。
四、其他说明
1. 应聘人员须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2. 应聘人员一旦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录用人员需服从招聘单位统一安排。
报名咨询电话:0512-62951000转1120(周一到周日咨询时间:9:00-17:30)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12-69995621(周一到周五咨询时间:9: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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