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产税新政策消息2023年

苏州房产税新政策2023年起实施,包括减免的申请情形、资料及程序,以及不可申请的情况。申请时限延长至2023年9月30日。

苏州房产税新政策消息2023年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房产税困难减免税办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发布《公告》包括申请困难减免的情形申请困难减免的报送资料及办理程序,困难减免的监督管理施行时间等内容。

政策实施时间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申请困难减免条件:

(一)因全面停产、停业(不包括季节性停产、停业和政府责令停产、停业)半年以上,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

(二)因风、火、水、地震等造成的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或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安全事件,导致纳税人遭受较大损失或者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

(三)从事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类产业,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

(四)依法开始破产程序的企业,资产不足清偿全部或者到期债务,其房屋闲置不用,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

(五)纳入设区市级以上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清单或者计划的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周期内,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

(六)从事救助、救济、助残、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依法应当缴纳房产税的非营利法人和群众团体等,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

(七)执行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定价,并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

一至七情形中“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是指在申请的减免税所属年度期末,纳税人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或者年度亏损金额超过50万元且亏损金额占收入总额的比重超过10%的。

(八)其他经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认困难的情形。

不得申请困难减免情况:

(一)从事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限制类或者淘汰类产业的用地用房;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得申请困难减免的其他情形。

符合条件申请材料:

(一)《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

(二)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纳税人基本情况、减免税理由、依据、申请减免年度及税额等);

(三)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已经实现该部分信息互联互通的可以不提供)或者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房屋的材料;

(四)减免税所属年度财务报表(其他涉税事项已提供的,可以不重复提供);因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申请减免的,需提供减免税所属年度期末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支出资料;

(五)与减免依据或者理由相关的资料。

困难减免申请时限及批准权限

符合上述困难减免情形的纳税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的次年6月30日前(2023年困难减免申请时限延长至2023年9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申请,并提供上述相关资料,纳税人应当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税务机关应当在受理纳税人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含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下同)批准。

困难减免原则上按年核准,由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并于收到税务机关提交的纳税人减免申请初审意见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予以减免或者不予减免的决定。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批准决定后及时完成减免税核准手续,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并送达纳税人执行。

困难减免的监督管理

(一)困难减免的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并实行集体审议制度。

(二)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困难减免管理的监督检查。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减免税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以隐瞒、欺骗等手段骗取减免税款的,撤销减免税决定、追缴税款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注意:苏州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6月20日发布的《市政府关于明确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府〔2019〕50号)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废止。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执行,已处理的事项不再调整。

来源:苏州发布:https://mp.weixin.qq.com/s/D4FxKrWRDJI0Z0_YU-oCGg

温馨提示:微信公众号搜索【苏州本地生活】,对话框回复【房产】即可获取苏州居民购房/限购政策、房产销售查询、房价查询等信息。

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生活】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
【景区预约】:园林、古镇等景区预约入口
【医保】:医保余额查询、家庭共济申请等
【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提取、还款申请指南
【赏花】:苏州春季赏花推荐(梅花、樱花、桃花等)
【落户】:目前落户苏州(积分、人才引进、投靠)申请指南
【社区】:苏州各大社区联系方式
【积分】:2023年积分落户、入学、入医申请指南,测一测自己有多少积分
【学区】苏州各区域学区查询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本地生活整理本地生活整理
上一篇 2023年 7月 19日 下午3:46
下一篇 2023年 7月 19日 下午4:09

相关推荐

  • 苏州相城元和街道二价疫苗预约指南

    苏州相城区元和街道元和借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近期有二价疫苗,在2月9号上午八点开启预约,详细预约指南如下,一起看看吧。   苏州相城区元和街道2价预约指南 服务对象: 年龄满足9-45周岁(由于接种完三针最少需要半年时间,还请注意年龄不能超过45周岁半),近期请勿接种其他疫苗。 服务区域: 香城花园社区、古巷社区、元和之春社区、娄北社区、湖沁社区、众泾社区、凌…

    2023年 2月 12日
    1760
  • 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2023年 6月 28日
    5760
  • 苏州农业银行社保卡服务网点

    苏州农业银行社保卡服务网点 序号 行政区 镇、街道 网点名称 网点地址 服务时间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制卡方式 1 姑苏区 平江街道 姑苏区平江街道农业银行苏州姑苏支行营业部 苏州市姑苏区旧学前105号 法定工作日8:15-16:30周六周日8:15-16:30 0512-67277313 95599 即时制卡 2 姑苏区 平江街道 姑苏区平江街道农业银行苏…

    2023年 4月 26日
    4310
  • 2023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及办理要求

    根据2023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准入类材料和户口迁移类材料。准入类材料包括学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所需提供的材料。户口迁移类材料根据申请人是否在苏有合法稳定住所进行分类,需要提供相应的身份证件、户籍材料、婚姻状况材料、家庭成员关系材料以及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等。通过优化关键词,提高文章在搜索引擎中的排名。

    2023年 12月 7日
    1700
  • 苏州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申领和换领流程详解

    苏州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申领和换领流程包括新车上牌和已登记车辆的换发号牌。详情请参考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2023年 7月 16日
    6450
关注微信